chachacha1:
我没有类似经历,只说个人看法。矛盾一,夫妻之间的经济矛盾足以导致离婚,所以在钱上面一定不要含糊。建议让大女儿上公立学校,把省钱放在第一位,尽量不要让继父经济上付出太多,免得他失衡。为了照顾方便,最好是让大女儿上大学城公立学校,让你父亲过来接送。矛盾二,同时考虑让他的女儿也转到大学城和你大女儿在一个学校一起读书,你父亲一并接送,放学后你一并照料。你先生不常在大学城,有了你在后方照顾他的家庭,他才会愿意在经济上慷慨的支持你。矛盾三,是否再生第四个孩子,要看经济承受能力吧。感觉你们经济压力很大,三个孩子,自己失去工作,你还有两个老人要赡养。我觉得小女儿大一点你还是得出来工作的。完全靠你先生一个人养这么多人,风险太大了。
查看原文讲得好,其实对于孩子的安排应该是再婚前就要计划好商量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