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购同权”新政极大利空学位房——以东山口一带为例
15913130房产楼市
1.优质学位房的稀缺性明摆着,政策出了也白出!
2.租房也可以上好学校,更多人抢租了,加租!
3.租金更高了,想买,不加哪行!涨!!
老衲以为,他们自成作多情了,这项政策不是为现在的学区房小业主准备的,从全国范围看,这是要给大房企搞“长租房”出配套政策,影响深远,不过这个本文不讨论,本贴只关注一个点“东山口的学区房”。
看到这个政策,为什么老纠结现有的学区房呢?这一政策明摆着给学区房注水呀!
因为,要害不在于“租购同权”,而在于“扩大供应”“商改租”后再来“租购同权”
以东山为例,对口能读培正、署前、农林下、东川几所的大多数是老破小,数量小而且保证入学,典型稀缺资料,其价格必然坚挺,为了孩子淘个几百万,然后过几年加价到下一手,很多人乐意这样干。
但东山还有为数不少的商住盘:东湖铭泰、东山京士铂、金雁公寓等,数量相当可观,根据新政的精神,一是这批房子应可转为民用水电气、二是只租不售,不让炒;三是“租购同权”,也就是这的房子的租客也有入学权利。
这麻烦就大了,“老破小”竞争对手一下多了好多,稀缺性被大大稀释了,老破小”的价值就低了!
更可怕的是“商改租”,按文件精神,铂东商业中心、锦轩现代城甚至海印电器城大量经营不善的空间可改为出租住宅,然后也享有入学权利,那“老破小”的价值就更低了!
业主和中介可能说会,名校学位就那么多,房子多了也没用,对不起,那大家一起学北京“学区统筹”吧,大家看运气,不然哪是“租购同权”。
看明白了吗?中介朋友还是祈祷这个政策“无疾而终”吧(尽管可能性很小),不要再吹涨了,很快你们的饭碗都吹没了。
201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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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衲还年轻:
现有政策是你说的,没毛病。但是政策不停的变的,这次新政出来只是指导意见,2018年的细则还没出,很大概率会改。
查看原文不管他政策怎么变 除非他讲明取消学位房 全世界都统筹 不然学位房还是会涨
2017/07/24回复
口袋猫咪:
东湖铭泰就那一栋,就算加上东山口那一座铭泰公寓,也多不了几栋。老城区学区房子己建满,没地方去建什么新的政府廉价公寓!学区划片又如何,本来越秀的好学校就是连成一片,任你怎么划,它还是在那一片,区别就是,本来东风东或者划你去育才,铁一。或本来培正,划你去署前。换汤不换药。
查看原文我想请教下,那个东山京士柏是商住?
2017/07/24回复
shermie1:
国有的租赁公司,光看国有二字已经觉得很不靠谱了。到时候滋生各种权力寻租,各种作假。反正是国家的,败了不心疼
查看原文不会比民营的坏到哪去吧,比如某丰,德某城
2017/07/24回复
口袋猫咪:
东湖铭泰就那一栋,就算加上东山口那一座铭泰公寓,也多不了几栋。老城区学区房子己建满,没地方去建什么新的政府廉价公寓!学区划片又如何,本来越秀的好学校就是连成一片,任你怎么划,它还是在那一片,区别就是,本来东风东或者划你去育才,铁一。或本来培正,划你去署前。换汤不换药。
查看原文北京西城区海淀区优质教育资源更集中,多校划片以后走势如何?
2017/07/24回复
minnee:
一直觉得北京和广州没有可比性 房价不是差那么一点点 北京一早就限号了 连杭州也限号了 广州怕这怕那的 限号的风吹了那么久 政府也不敢迈出那一步
查看原文广州被列为租凭改革试点,还排第一个,不敢不动的
2017/07/24回复
女大总会当妈:
你说的是事实,只是还有个事实是去地铁口当安保都要本科学历,去外企当个前台都得是重点大学毕业,我们这种没有家业没有背景的老百姓,孩子不读书干什么呢?
查看原文地铁口保安都要本科?我问了下,地铁公司可没有这规定。
之前就探讨过了,zf也不傻,要解决问题其实简单,把学校老师的资源分散了就好。
之前就探讨过了,zf也不傻,要解决问题其实简单,把学校老师的资源分散了就好。
2017/07/26回复
jgmtgamgdmgam:
目前租售比大概在1.5%,这个收益率开发商做不了。因此可能一,政府成立房屋租赁公司兜底,那么减少的卖地收入和配套资金很庞大,由房产税和租金税收弥补?可能二,通过房地产信托基金解决,包装金融产品打包卖给投资者。租金充当投资收益?那每年租金保守估计是房屋造价的6个点以上。可能三,这是我最不愿意的假设,就是租金从现在开始,才刚刚上高速。。。。。。
查看原文可以学上海,低价批地搞公租。地价是普通的10-30%就可以了。
2017/07/26回复
楼市再爆大消息!武汉弃用“租购同权”,一系列真相被披露……
2017-08-01 韬略哥 天天说钱
在网上刷屏10来天的“租购同权”,终于在武汉遭遇了“滑铁卢”,在《武汉市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里被“弃用”!
为什么?其实很简单,就像我前几天在专栏里分析的那样——歧义太多、容易引发不必要的幻想,最终给实际操作带来巨大压力。

所谓“租购同权”,是7月18日广州在“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里提出来的,立即引发了自媒体的过度解读,认为这是一个里程碑,意味着租房子也能上名校云云。
现在的很多自媒体人都很年轻,刚刚从学校毕业走上岗位。由于没有采访权,只能在办公室里闭门造车。加上对于中国教育制度、户籍制度的变迁一无所知,在他们眼中,什么都是里程碑,什么都意义重大。近期,围绕着“租购同权”、“租房落户”就出现很多搞笑的说法,以至于谬种流传,忽悠了很多人。

《湖北日报》在报道湖北此次出台租赁新政的时候,特别提到了“广州版”的“租购同权”,《湖北日报》的报道说:
广东一资深教育界人士指出,租购同权中的“权”,只是指符合条件的租户子女可以拥有就读公办学校的资格,并不是拥有读名校的资格。一直以来,广州都有“具备正规租赁合同就有可能入读公校”的规定,新政措施并无多大变化。
然后《湖北日报》接着说:
武汉情况与广州类似。市教育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武汉已于多年前出台《居住证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租房子女能够就近入学享受义务教育,但条件是当学区生源不足时,符合条件的租户子女才能就近入学。如果学区生源超额,武汉则实行户口、房屋产权优先政策,即学龄儿童户口、父母户口和家庭住房三者一致者,由教育服务区的学校优先安排就近入学,“第二顺位是有房无户者,最后才是租户子女。”
现实情况是,无论是广州还是武汉,热点公办小学按户口、房屋产权优先政策排序早已排满,没有“人户合一”的学区房业主子女都难以实现就近入学,更遑论租户子女。
专业人士指出,购房获得的产权包括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与租房获得的使用权不可同日而语,“从法律上讲,租购同权也有歧义。”
在《湖北日报》的这篇报道里,还有这样一段话值得重视: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市场研究总监李国政认为,网络上不少自媒体将租购同权“可读公校”混淆为“可读名校”,“正是鉴于此,武汉在《实施意见》中回避了‘租购同权’这一说法,改用‘保障承租人享有公共服务政策’,这一表述更为准确明晰。”
武汉这次对“租购同权”的解释澄清,以及对这一模糊概念的弃用,具有澄清误会的重要作用。武汉和广州,都是住建部等9部委选定的12个“租房租赁试点城市”,另外10个城市是: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
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在子女入学方面,不能做到绝对的“租购同权”?其实很简单,在大中城市,由于存在持续不断的增量人口,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学位普遍紧张。至于采取就近入学、财政补贴的“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位,更为紧张。
深圳是全国教育资源最开放的城市,其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超过70%都提供给了非户籍人口。即便是在深圳,小学和初中学位的轮候顺序也基本上是这样的:
1、拥有所在区的深圳户口,并购买有对应的学位房(且学位未被占用,名校的学位房,小学每6年产生有一个学位,初中每3年产生一个学位);
2、拥有深圳其他区的户口,并购买有对应的学位房(且学位未被占用);
3、拥有深圳户口,租用对应的学位房(且学位未被占用);
4、拥有深圳居住证,购买有对应的学位房(且学位未被占用);
5、拥有深圳居住证,租用对应的学位房(且学位未被占用)。
每个孩子都要根据规则积分,但积分只在类别内使用。录取孩子的时候,按照1到5的顺序进行。如果是你第五类家庭,分数再高也只能等前四类孩子录取完之后,看看还有没有学位。
所以在学位稀缺的大城市,非户籍人口如果只是租房,能上公立学校就不错了,基本上没有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名校的可能。所谓“租购同权”,只是你拥有申请公立名校学校的权利而已。
也许有人会问:大家都是中国人,为什么优先照顾户籍人口?其实,这不仅仅是中国的惯例,在美国也是惯例。在资源短缺的时候,总要有一个解决办法。对地方政府纳税多的人,纳税时间长的人,一般都会获得一些优先权。
这个问题,只能通过增加资源的方式来解决,而不宜通过颠覆原有规则的方式解决。毕竟,还有很多家庭是专门追逐优质教育资源的“教育移民”,大城市根本无法承受。
所以,在这一点上我要给武汉点赞,它告诉了我们真相,让大家有了一个稳定的预期。
最近出台的无锡“租房落户”,其实也是很多城市都已经实施了的老政策;至于不设立年龄门槛,在地级市里非常普遍,无锡也绝对不是第一个。所谓无锡开启了“中国人口迁移的新时代”,也完全是瞎扯淡。
令人遗憾的是,一些主流新闻媒体的公众号,也不加考察地转载了这些“准谣言”,是很不应该的。
另据报道,武汉将选择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住房租赁试点区域,根据企业运营规模、资金实力、运营能力、信用等因素,选择不少于5家国资企业、5家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10家住房租赁企业,作为住房租赁规模化经营试点企业,争取于今年底之前实现住房租赁项目落地,新增租赁住房7000间,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
武汉还提出,支持企业从事房屋租赁规模化经营业务,即让房地产开发、经纪和租赁企业自建或包租一定数量的屋宇,进行改造装修后统一面向市场出租,以收取稳定租金。这些屋宇往往被打造为集中式或分散式的长租公寓,通过统一化、专业化管理,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避免散租市场的种种弊端,进而提升租房幸福感与含金量。预计到今年年底,武汉长租公寓年底将突破1万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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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1 韬略哥 天天说钱
在网上刷屏10来天的“租购同权”,终于在武汉遭遇了“滑铁卢”,在《武汉市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里被“弃用”!
为什么?其实很简单,就像我前几天在专栏里分析的那样——歧义太多、容易引发不必要的幻想,最终给实际操作带来巨大压力。

所谓“租购同权”,是7月18日广州在“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里提出来的,立即引发了自媒体的过度解读,认为这是一个里程碑,意味着租房子也能上名校云云。
现在的很多自媒体人都很年轻,刚刚从学校毕业走上岗位。由于没有采访权,只能在办公室里闭门造车。加上对于中国教育制度、户籍制度的变迁一无所知,在他们眼中,什么都是里程碑,什么都意义重大。近期,围绕着“租购同权”、“租房落户”就出现很多搞笑的说法,以至于谬种流传,忽悠了很多人。

《湖北日报》在报道湖北此次出台租赁新政的时候,特别提到了“广州版”的“租购同权”,《湖北日报》的报道说:
广东一资深教育界人士指出,租购同权中的“权”,只是指符合条件的租户子女可以拥有就读公办学校的资格,并不是拥有读名校的资格。一直以来,广州都有“具备正规租赁合同就有可能入读公校”的规定,新政措施并无多大变化。
然后《湖北日报》接着说:
武汉情况与广州类似。市教育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武汉已于多年前出台《居住证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租房子女能够就近入学享受义务教育,但条件是当学区生源不足时,符合条件的租户子女才能就近入学。如果学区生源超额,武汉则实行户口、房屋产权优先政策,即学龄儿童户口、父母户口和家庭住房三者一致者,由教育服务区的学校优先安排就近入学,“第二顺位是有房无户者,最后才是租户子女。”
现实情况是,无论是广州还是武汉,热点公办小学按户口、房屋产权优先政策排序早已排满,没有“人户合一”的学区房业主子女都难以实现就近入学,更遑论租户子女。
专业人士指出,购房获得的产权包括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与租房获得的使用权不可同日而语,“从法律上讲,租购同权也有歧义。”
在《湖北日报》的这篇报道里,还有这样一段话值得重视: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市场研究总监李国政认为,网络上不少自媒体将租购同权“可读公校”混淆为“可读名校”,“正是鉴于此,武汉在《实施意见》中回避了‘租购同权’这一说法,改用‘保障承租人享有公共服务政策’,这一表述更为准确明晰。”
武汉这次对“租购同权”的解释澄清,以及对这一模糊概念的弃用,具有澄清误会的重要作用。武汉和广州,都是住建部等9部委选定的12个“租房租赁试点城市”,另外10个城市是: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
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在子女入学方面,不能做到绝对的“租购同权”?其实很简单,在大中城市,由于存在持续不断的增量人口,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学位普遍紧张。至于采取就近入学、财政补贴的“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位,更为紧张。
深圳是全国教育资源最开放的城市,其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超过70%都提供给了非户籍人口。即便是在深圳,小学和初中学位的轮候顺序也基本上是这样的:
1、拥有所在区的深圳户口,并购买有对应的学位房(且学位未被占用,名校的学位房,小学每6年产生有一个学位,初中每3年产生一个学位);
2、拥有深圳其他区的户口,并购买有对应的学位房(且学位未被占用);
3、拥有深圳户口,租用对应的学位房(且学位未被占用);
4、拥有深圳居住证,购买有对应的学位房(且学位未被占用);
5、拥有深圳居住证,租用对应的学位房(且学位未被占用)。
每个孩子都要根据规则积分,但积分只在类别内使用。录取孩子的时候,按照1到5的顺序进行。如果是你第五类家庭,分数再高也只能等前四类孩子录取完之后,看看还有没有学位。
所以在学位稀缺的大城市,非户籍人口如果只是租房,能上公立学校就不错了,基本上没有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名校的可能。所谓“租购同权”,只是你拥有申请公立名校学校的权利而已。
也许有人会问:大家都是中国人,为什么优先照顾户籍人口?其实,这不仅仅是中国的惯例,在美国也是惯例。在资源短缺的时候,总要有一个解决办法。对地方政府纳税多的人,纳税时间长的人,一般都会获得一些优先权。
这个问题,只能通过增加资源的方式来解决,而不宜通过颠覆原有规则的方式解决。毕竟,还有很多家庭是专门追逐优质教育资源的“教育移民”,大城市根本无法承受。
所以,在这一点上我要给武汉点赞,它告诉了我们真相,让大家有了一个稳定的预期。
最近出台的无锡“租房落户”,其实也是很多城市都已经实施了的老政策;至于不设立年龄门槛,在地级市里非常普遍,无锡也绝对不是第一个。所谓无锡开启了“中国人口迁移的新时代”,也完全是瞎扯淡。
令人遗憾的是,一些主流新闻媒体的公众号,也不加考察地转载了这些“准谣言”,是很不应该的。
另据报道,武汉将选择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住房租赁试点区域,根据企业运营规模、资金实力、运营能力、信用等因素,选择不少于5家国资企业、5家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10家住房租赁企业,作为住房租赁规模化经营试点企业,争取于今年底之前实现住房租赁项目落地,新增租赁住房7000间,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
武汉还提出,支持企业从事房屋租赁规模化经营业务,即让房地产开发、经纪和租赁企业自建或包租一定数量的屋宇,进行改造装修后统一面向市场出租,以收取稳定租金。这些屋宇往往被打造为集中式或分散式的长租公寓,通过统一化、专业化管理,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避免散租市场的种种弊端,进而提升租房幸福感与含金量。预计到今年年底,武汉长租公寓年底将突破1万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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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