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骂你,杜依依妈妈!!!!!!!!!
26915195房产楼市
1)中介看房,最重要的是看清条款再签名.要把空白处划掉.
2)如果不是独家楼盘,中介费我都是给1%.3%太多了.
3)签合同前,要中介提供查册单据,也可以自己去房管局查册,了解房子现在的产权情况.
4)合同必须签3方合同,核对业主身份证,房产证信息....
5)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付款,一定要用银行的资金托管专户.这是你资金安全的最大保障.
在广州房地产交易中心楼下的建行就提供全程服务.
对付中介的办法:
这个估计要被中介骂死.
1)如果中介非要你签3%的看楼纸,建议你看楼的时候带上朋友去,让朋友签就可以了.
2)如果中介不诚实,可以看完楼,找物管处,给100元就会把业主电话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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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杜依依妈妈跟我分享了宝贵经验!
大家好,我叫KO,是一名地产中介,但就绝对不是黑中介,当然,是否黑,不是自己说的,而是他人评价的,今天我看到杜依依妈妈发表的“对付中介之办法”,文中提到2个令中介骂死的方法,我不骂你,因为骂人是弱者的表现,我只想发表一下自己对“办法”的看法
1)如果中介非要你签3%的看楼纸,建议你看楼的时候带上朋友去,让朋友签就可以了.
前提:中介非要你签3%的看楼纸
后果:服务合同效力未定。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以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建议:报警处理,取回执
分析: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拒绝签名,也有权与中介方就中介费进行协商
短评:中介非要你签,这个“非”过程,中介是如何实施的影响案件定性
后续:建议你看楼的时候带上朋友去,让朋友签就可以了
后果:服务合同效力未定。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消费者对房源信息负有法定保密义务
分析:当事人选择利用第三方代签,企图逃避合同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短评:服务合同效力未定,但当事人利用订立合同知悉中介方商业秘密,存在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的风险,实践中极容易给中介方造成经济损失
2)如果中介不诚实,可以看完楼,找物管处,给100元就会把业主电话给你.
前提:如果中介不诚实
后果:合同存在效力待定风险,中介行为有可能构成欺诈,欺诈行为影响合同效力
建议:报警处理,取回执
分析:消费者享有知情权
短评:不诚实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
后续:可以看完楼,找物管处,给100元就会把业主电话给你.
后果:侵权。合同违约(假设上述服务合同有效)。消费者在获得中介方商业秘密后不正当使用,侵犯中介公司财产权。消费者擅自与业主私下接触,违反合同约定!
[ 本帖最后由 KO妈妈爸爸 于 2010-9-27 01:18 编辑 ]
2010/09/26
全部回帖
fionhhh:
不明白为啥不上传自家的看楼纸,要上传*原地产的呢?是你自己没有还是。。。。还有,觉得KO妈妈爸爸老提这家地产,就不提一下合X、满XX、裕X?不是说*原地产就一定是好,只是觉得你很有针对性。是你没有别的地产的资料还是。。。。
查看原文不是针对谁,我也没有针对谁的必要,市场是开放的,竞争也是公平的,评估某家企业的好坏标准看楼纸不是唯一,只是我没其他看楼纸而已~
2010/09/28回复
还有些情况是这样的:你看了一个盘,签了看楼协议;然后在不知情情况下,跟另外的中介看了同一个盘。那么他们要求签另外一个看楼纸。怎么办?签,说明真的要买的话肯定违规了;不签,第二个中介估计不原意。
所以,我支持求都不签,或者签个假的。
小中介,你来说说,这种情况我们还能签真名马?如果你连这个都不能解答,还是收皮吧。
所以,我支持求都不签,或者签个假的。
小中介,你来说说,这种情况我们还能签真名马?如果你连这个都不能解答,还是收皮吧。
2010/09/28回复
Alesto:
我来评点两句:第一句:这个“诚信”中介,应该只是个自以为高明的中介,相当的圆滑。一来,打着学术探讨的旗号,但是一到人家的疑问,就来个“已经短你答案”。是不想教人家你们黑中介的黑招,还是所谓的探讨只是幌子,或者你根本就是理亏?如果没有胆量公开探讨,你这个小中介还是躲到一边去,小丑扮得多了真的是小丑。第二句:我去买电器,国美和苏宁都详细给我介绍产品,说的话应该比你们中介多,因为你们中介一般就那么两句:户型好,楼向好,笋盘啊~!!(哈哈,你们有多几句吗?)但是,我一般跟国美说:苏宁卖1000,你们怎么卖1100,或者国美送***,你们多送***。最后,我很开心的买到了价钱不错的东西,国美和苏宁的销售做成生意的很开心,没有做成的也说:下次请光顾,更加没有像你们这些小中介还胆敢来骂我们这些上帝呢?这说明了正当竞争的优势,也说明了你们中介是黑的。人家乌鸦还好,黑就算了。但是,你们是黑的偏要上来说自己是白的。[ 本帖最后由 Alesto 于 2010-9-28 07:55 编辑 ]
查看原文我从来没说过自以高明什么的话,短答案做法与个人沟通方式有关,如果你认为我没有短你,忽略了你的存在,抱歉。
我只代表我自己,我并不代表所有地产中介,我不否认黑中介现象确实存在,但我不同意你认为“所有中介都是黑的”这个观点。
一个人黑否,不会因为你的怀疑而改变,同理,也不会因为你的相信而存在
我只代表我自己,我并不代表所有地产中介,我不否认黑中介现象确实存在,但我不同意你认为“所有中介都是黑的”这个观点。
一个人黑否,不会因为你的怀疑而改变,同理,也不会因为你的相信而存在
2010/09/28回复
妈妈ing:
我想问一下,签了所谓的3%的睇楼纸,是不是代表如果买家要买去看的那个单元就一定要在这家中介公司进行交易?而且要给3%的交易费?
查看原文没有这个说法。 我觉得是根据中介帮你做多少事。你才给多少钱。不是说带你去看过楼 就一定要跟他公司成交。
2010/09/28回复
妈妈ing:
我想问一下,签了所谓的3%的睇楼纸,是不是代表如果买家要买去看的那个单元就一定要在这家中介公司进行交易?而且要给3%的交易费?
查看原文妈妈ING你提问的很好,这也是很多妈妈普遍关心的问题,消费者与中介方签了所谓3%的睇楼纸,并不意味着消费者最终承担3%的中介费,你可以通过与中介方协商来变更,如果你对中介费存在异议或不满,你完全可以选择其他中介公司的服务,法律赋予了你自主选择权
2010/09/28回复
KO妈妈爸爸:
不是针对谁,我也没有针对谁的必要,市场是开放的,竞争也是公平的,评估某家企业的好坏标准看楼纸不是唯一,只是我没其他看楼纸而已~
查看原文没有其他看楼纸.
那就是说LZ是中原地产的喽.
那我觉得更没问题了.
作为香港上市公司的看楼纸,
我相信更有说服力.
欢迎上传,
我也虚心学习.
那就是说LZ是中原地产的喽.
那我觉得更没问题了.
作为香港上市公司的看楼纸,
我相信更有说服力.
欢迎上传,
我也虚心学习.
2010/09/28回复
KO妈妈爸爸:
你言论较偏激“收皮”是一种行为,很晚了而被收皮是一个事件,无论是行为还是事件,都会引起“收皮”法律关系的变更和消灭[ 本帖最后由 KO妈妈爸爸 于 2010-9-28 21:42 编辑 ]
查看原文忽悠是一个行为,没本事去忽悠是一个事件,无论是行为还是事件,如果不敢面对,都会引起“收皮”另外一个事件发生。
2010/09/28回复
来吧,OK中介,我们来点技术讨论。
还有些情况是这样的:你看了一个盘,签了看楼协议;然后在不知情情况下,跟另外的中介看了同一个盘。那么他们要求签另外一个看楼纸。怎么办?签,说明真的要买的话肯定违规了;不签,第二个中介估计不原意。
那么是不是最后都是买家吃亏,难道为了你们不买自己喜欢的盘?
还有些情况是这样的:你看了一个盘,签了看楼协议;然后在不知情情况下,跟另外的中介看了同一个盘。那么他们要求签另外一个看楼纸。怎么办?签,说明真的要买的话肯定违规了;不签,第二个中介估计不原意。
那么是不是最后都是买家吃亏,难道为了你们不买自己喜欢的盘?
2010/09/28回复
Alesto:
来吧,OK中介,我们来点技术讨论。还有些情况是这样的:你看了一个盘,签了看楼协议;然后在不知情情况下,跟另外的中介看了同一个盘。那么他们要求签另外一个看楼纸。怎么办?签,说明真的要买的话肯定违规了;不签,第二个中介估计不原意。那么是不是最后都是买家吃亏,难道为了你们不买自己喜欢的盘?
查看原文OK啊,但系今日落鱼,我心情唔佳,唔好意思,要听日先答得到你哦
2010/09/28回复
KO妈妈爸爸:
妈妈ING你提问的很好,这也是很多妈妈普遍关心的问题,消费者与中介方签了所谓3%的睇楼纸,并不意味着消费者最终承担3%的中介费,你可以通过与中介方协商来变更,如果你对中介费存在异议或不满,你完全可以选择其他中介公司的服务,法律赋予了你自主选择权
查看原文请你先上传贵公司的看楼纸再做这样的专业解释好吗?
2010/09/28回复
杜依依妈妈:
没有其他看楼纸.那就是说LZ是中原地产的喽.那我觉得更没问题了.作为香港上市公司的看楼纸,我相信更有说服力.欢迎上传,我也虚心学习.
查看原文客气了,我以前系中原,而家唔系道喇~
2010/09/28回复
好了.各位MM.谢谢你们的关注与跟帖.
送大家一篇文章.
看楼纸=卖身契? 为防“被绑架”奉劝买家慎签“看楼纸”
来源:作者:
看楼纸=卖身契? 为防“被绑架”奉劝买家慎签“看楼纸”
深圳房地产律师张艺钟
目前房地产中介在带领客户(买家)看楼时,多数都会于事前或事后拿出一份“看楼纸”要求客户在上面签字,理由多数是:这是公司规定,不签字不能看楼的;就是我们带你去看过这套房子了,就是代表我们做了这份工作,您不签我回去没法跟公司交差,要扣钱的;这就是个看过这房子的证明,对您没有任何损失,帮帮忙啦等等。“看楼纸”的性质是什么,真如中介所说仅仅是看了套房子的证明,对签字看房者没有任何责任或限制吗?事实上远非如此,草率签字,无异于签订了“卖身契”,使自身权利受到极大限制,等于被中介绑架,极有可能面临违高额约金索赔!日前,南方网报道,广州某高校罗老师最近惹了一桩麻烦事,去年他在看二手楼时,未经审核,在中介提供的看楼纸上签下名字,后因为不满意该中介的报价,该老师通过其他中介以更低的价格与业主达成交易,却惹来了一场官司,被对方告上法庭,要求按成交价的3%赔偿3.6万的高价违约金。这是一起典型的由于草率签订看楼纸而引发的诉讼。
中介服务确认书,或称中介服务看楼客户确认函,俗称看楼纸。是中介公司事先印制好的格式文书,其中的条款均为中介公司单方拟定,在法律性质上,看楼纸属于格式合同。
看楼纸的内容主要包括买家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所看房产的详细地址门牌号码、看楼时间等(上述都以空白的形式存在,用于手工填写),看楼纸的核心内容在于对买家权利的限制条款,一般均规定买家在一定时期内(通常规定半年)将该中介作为独家委托中介机构,买家、买家的家庭成员、亲属、朋友、同事、同学等与买家有关系的人,只要购买该套房产,就视为通过该中介得到的房源信息,就只能通过该中介成交,就要向中介支付实际成交价3%的中介费(注意这个中介费是国家规定的中介收费的上限,没有给买家协商余地),如果没有通过该中介私下与卖家成交或者通过其他中介成交,均视为买家违约,要向该中介支付3%的违约金!(等于还是要收3%的中介费)。但对于中介公司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的时间、及中介公司违约时的违约责任、买家解除中介服务合同的条件、程序等等都只字未提!可以看出,所谓的看楼纸,实际上是一份只强调中介公司权利,只写有中介公司霸王条款,而对买家权利无任何保障的独家代理委托协议书。买家一旦签订了,就等于签了“卖身契”,失去了对中介公司中介费的议价权(哪怕其他中介公司的中介费更低),失去了选择其他中介公司的选择权(哪怕其他中介公司谈成的成交价更低),这无异于被中介公司绑架!
同时由于买家很多情况下并未详细阅读看楼纸内容,也并没有把留白的地方划掉。极少数不讲诚信的中介公司会在空白的地方任意填写内容,只要买家在该中介公司掌握的房源内成交,被中介公司得知,那么买家成交哪套,就写上哪套,即便当初看房根本不是这套,然后拿着看楼纸逼近买家就范,不给钱就起诉你!
那么作为买家如何避免发生类似的麻烦呢?本律师建议如下:
1、上策,干脆不签。不签就不会有任何麻烦,进退自如,来去随心。中介一般不会强求签字,即便不签也一样会带买家看房,毕竟最后成交才最重要。实在不给看,也不用担心,同一套房源一般均为多家中介公司掌握,独一份的极少,换家中介就是了。
2、中策,慎签、改签。如果磨不开面子一定要签,那要注意几个条件:一是经过详细询价多次看房,这家中介给的价格你接受,服务你认可,你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换中介谈了,那就划掉所有对你不利的条款(或者找张白纸),写上:本签字仅作看房之用,双方任何权利义务关系费用等均需另行签订正式的中介服务合同。同时自己保留原件,给中介拿底联。
3、下策,假签。签个假名了事。但中介认识你,以后发现了麻烦也不少,且非君子所为。
如果已经签了看楼纸,并且遇到麻烦了,如何处理?本律师建议如下:
1、上策,协商解决。给少点钱如果可以解决也省去很多麻烦,不失为上策。
2、中策,协商不成则应积极应对。此时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帮助。从格式条款的效力、空白处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是否为本人填写、中介房源非唯一性等方面着手,准备材料积极应对。目前此类案件区别不同情况,买家胜诉和中介胜诉的均有。
3、下策,置之不理。
送大家一篇文章.
看楼纸=卖身契? 为防“被绑架”奉劝买家慎签“看楼纸”
来源:作者:
看楼纸=卖身契? 为防“被绑架”奉劝买家慎签“看楼纸”
深圳房地产律师张艺钟
目前房地产中介在带领客户(买家)看楼时,多数都会于事前或事后拿出一份“看楼纸”要求客户在上面签字,理由多数是:这是公司规定,不签字不能看楼的;就是我们带你去看过这套房子了,就是代表我们做了这份工作,您不签我回去没法跟公司交差,要扣钱的;这就是个看过这房子的证明,对您没有任何损失,帮帮忙啦等等。“看楼纸”的性质是什么,真如中介所说仅仅是看了套房子的证明,对签字看房者没有任何责任或限制吗?事实上远非如此,草率签字,无异于签订了“卖身契”,使自身权利受到极大限制,等于被中介绑架,极有可能面临违高额约金索赔!日前,南方网报道,广州某高校罗老师最近惹了一桩麻烦事,去年他在看二手楼时,未经审核,在中介提供的看楼纸上签下名字,后因为不满意该中介的报价,该老师通过其他中介以更低的价格与业主达成交易,却惹来了一场官司,被对方告上法庭,要求按成交价的3%赔偿3.6万的高价违约金。这是一起典型的由于草率签订看楼纸而引发的诉讼。
中介服务确认书,或称中介服务看楼客户确认函,俗称看楼纸。是中介公司事先印制好的格式文书,其中的条款均为中介公司单方拟定,在法律性质上,看楼纸属于格式合同。
看楼纸的内容主要包括买家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所看房产的详细地址门牌号码、看楼时间等(上述都以空白的形式存在,用于手工填写),看楼纸的核心内容在于对买家权利的限制条款,一般均规定买家在一定时期内(通常规定半年)将该中介作为独家委托中介机构,买家、买家的家庭成员、亲属、朋友、同事、同学等与买家有关系的人,只要购买该套房产,就视为通过该中介得到的房源信息,就只能通过该中介成交,就要向中介支付实际成交价3%的中介费(注意这个中介费是国家规定的中介收费的上限,没有给买家协商余地),如果没有通过该中介私下与卖家成交或者通过其他中介成交,均视为买家违约,要向该中介支付3%的违约金!(等于还是要收3%的中介费)。但对于中介公司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的时间、及中介公司违约时的违约责任、买家解除中介服务合同的条件、程序等等都只字未提!可以看出,所谓的看楼纸,实际上是一份只强调中介公司权利,只写有中介公司霸王条款,而对买家权利无任何保障的独家代理委托协议书。买家一旦签订了,就等于签了“卖身契”,失去了对中介公司中介费的议价权(哪怕其他中介公司的中介费更低),失去了选择其他中介公司的选择权(哪怕其他中介公司谈成的成交价更低),这无异于被中介公司绑架!
同时由于买家很多情况下并未详细阅读看楼纸内容,也并没有把留白的地方划掉。极少数不讲诚信的中介公司会在空白的地方任意填写内容,只要买家在该中介公司掌握的房源内成交,被中介公司得知,那么买家成交哪套,就写上哪套,即便当初看房根本不是这套,然后拿着看楼纸逼近买家就范,不给钱就起诉你!
那么作为买家如何避免发生类似的麻烦呢?本律师建议如下:
1、上策,干脆不签。不签就不会有任何麻烦,进退自如,来去随心。中介一般不会强求签字,即便不签也一样会带买家看房,毕竟最后成交才最重要。实在不给看,也不用担心,同一套房源一般均为多家中介公司掌握,独一份的极少,换家中介就是了。
2、中策,慎签、改签。如果磨不开面子一定要签,那要注意几个条件:一是经过详细询价多次看房,这家中介给的价格你接受,服务你认可,你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换中介谈了,那就划掉所有对你不利的条款(或者找张白纸),写上:本签字仅作看房之用,双方任何权利义务关系费用等均需另行签订正式的中介服务合同。同时自己保留原件,给中介拿底联。
3、下策,假签。签个假名了事。但中介认识你,以后发现了麻烦也不少,且非君子所为。
如果已经签了看楼纸,并且遇到麻烦了,如何处理?本律师建议如下:
1、上策,协商解决。给少点钱如果可以解决也省去很多麻烦,不失为上策。
2、中策,协商不成则应积极应对。此时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帮助。从格式条款的效力、空白处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是否为本人填写、中介房源非唯一性等方面着手,准备材料积极应对。目前此类案件区别不同情况,买家胜诉和中介胜诉的均有。
3、下策,置之不理。
2010/09/2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