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新国八条细则已上报 两房家庭或可卖一买一
26422207房产楼市
2011年02月10日03:09 广州日报
广州落实“新国八条”细则已上报市政府
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昨日,本报记者随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检查人员巡查楼市。针对各界关心的“新国八条”楼市调控政策如何落地的问题,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在巡查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相关细则已经上报市政府,这几天就会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正式出台。”
该负责人表示,广州制定的年度房价调控目标将参考GDP增长率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来决定,不是简单的房价涨跌问题,所以未必会很快公布,但肯定会在中央要求的时间前公布。
目前,广州只针对市属十区实施限购,从化、增城两个县级市并不在限购之列。针对细则是否会把限购范围扩大至包括从化、增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昨日没有正面回答,但强调说:“中央的政策已经明确,限购的范围为行政区域。”
这位负责人坦言,目前广州市房管部门的官方房价数据是以全市十区为统计口径的,并不包括两个县级市,如果要制定全市全年的房价调控目标,把何者纳入范围,都需要进一步研究。而中央精神立足于抑制不合理的购房需求,所以如果有户籍家庭在广州拥有2套住房,卖掉其中一套后,应该可以再买一套,不过出售购买5年以内的房屋,就需要承担按全额征收的营业税。
2011楼市何处去
卖掉一套可新买一套?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有户籍家庭在广州拥有2套住房,卖掉其中一套后,应该可以再买一套。
限购区域会否扩大?
是否会把限购范围扩大至从化、增城?相关负责人没有正面回答,但强调说:“中央的政策已经明确,限购的范围为行政区域。”
房价目标怎么制定?
广州制定的年度房价调控目标将参考GDP增长率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来决定,不是简单的房价涨跌问题。(记者赖伟行)
公积金利率上调
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住建部昨日宣布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其中,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04个百分点,由0.36%上调至0.4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35个百分点,由2.25%上调至2.60%。备受关注的贷款利率方面, 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30%上调至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3.75%上调至4.00%。
早在去年底,住建部就已经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而由于一直未界定广州住房平均水平,本地相关部门仍未出台相关细则。记者昨日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具体标准将争取在节后尽快出台。
市场:有楼盘连续数日零成交
2011/02/10
全部回帖
我也来问问:
A房产是我和妹的名字,一次性付款
B房产是我LG和家公的名字,有贷款
C房产是我的名字,有贷款
现想卖出B或C,再买一套,一次性付款,写我或LG名字的,可以吗?
如不一次性付款而是贷款,能贷吗?
A房产是我和妹的名字,一次性付款
B房产是我LG和家公的名字,有贷款
C房产是我的名字,有贷款
现想卖出B或C,再买一套,一次性付款,写我或LG名字的,可以吗?
如不一次性付款而是贷款,能贷吗?
2011/02/11回复
两套是指在广州吧,外地的不算吧
2011/02/11回复
c_c:
那时候已经有几个城市限购第三套了,大家都担心广州也马上跟风限购,所以已经开始惜售。
查看原文惜售是建立在以前以为
不会限购存量**征房产税的错误判断上
像现在两套房的限购了
你原来有三套学位不怎么样的房
想给小孩再买一套学位房
就得卖掉其中两套才能买 想惜售也惜售不了
像房地产税对两套以上的存量房征收
留在手上就是烫手的山芋而已
还惜售个鬼 抛售都来不及
不会限购存量**征房产税的错误判断上
像现在两套房的限购了
你原来有三套学位不怎么样的房
想给小孩再买一套学位房
就得卖掉其中两套才能买 想惜售也惜售不了
像房地产税对两套以上的存量房征收
留在手上就是烫手的山芋而已
还惜售个鬼 抛售都来不及
2011/02/11回复
clorismm:
户籍家庭怎么算呢我跟我妈分别半套房我跟老公分别半套房我爸妈跟老公一个户籍我单独一个户籍请问还能买一套吗?
查看原文你已婚 小家庭算一户
你夫妇名下有两套房
不能再买了
你夫妇名下有两套房
不能再买了
2011/02/11回复
敏敏的小猫:
请问公积金,我老公阿婆在西关有一套屋,房产证是写阿婆的名字的,如果卖掉这套房子再买一套也算是2次房贷吗?第一间房子是公司分的房子所以没有贷款买的...
查看原文
我不太清楚你的意思如此
第一间房子是公司分的房子没有贷款
你老公阿婆在西关有一套屋,房产证是写阿婆的名字的
你们名下只有一套没贷款的房
再买时按二套房贷
第一间房子是公司分的房子没有贷款
你老公阿婆在西关有一套屋,房产证是写阿婆的名字的
你们名下只有一套没贷款的房
再买时按二套房贷
2011/02/11回复
静极而动:
我也来问问:A房产是我和妹的名字,一次性付款B房产是我LG和家公的名字,有贷款C房产是我的名字,有贷款现想卖出B或C,再买一套,一次性付款,写我或LG名字的,可以吗?如不一次性付款而是贷款,能贷吗?
查看原文你们夫妇名下有ABC三套房
只能卖出其中两套B和C
才能再买一套
只卖B或C
即使一次性付款
也不能再买一套
更不能贷款
只能卖出其中两套B和C
才能再买一套
只卖B或C
即使一次性付款
也不能再买一套
更不能贷款
2011/02/11回复
haohaodekeke:
两套是指在广州吧,外地的不算吧
查看原文外地的今年侥幸不算
但今年十月后40个城市房产信息联网
几年后基本全国房产信息联网
到时就算了
包括房产税
但今年十月后40个城市房产信息联网
几年后基本全国房产信息联网
到时就算了
包括房产税
2011/02/11回复
宝贝的爸爸:
未必吧。上海现在不是只对新购房征税吗?不过拿着4套房也实在太多了点
查看原文
重庆 存量 高档房
上海 增量 多套房
未来肯定是 重庆+上海 存量 多套房
[ 本帖最后由 我的公积金 于 2011-2-11 23:17 编辑 ]
上海 增量 多套房
未来肯定是 重庆+上海 存量 多套房
[ 本帖最后由 我的公积金 于 2011-2-11 23:17 编辑 ]
2011/02/11回复
kob:
有四套房,比等国家给养老金保险得多!
查看原文有四套房 未来的老龄化社会房子过剩
加上房产税的逐年扒皮
和老化折旧贬值
70年土地使用权一到就是一堆废物而已
论房租不到3% 还不如放银行收益5%
加上房产税的逐年扒皮
和老化折旧贬值
70年土地使用权一到就是一堆废物而已
论房租不到3% 还不如放银行收益5%
2011/02/11回复
我的公积金:
有四套房 未来的老龄化社会房子过剩 加上房产税的逐年扒皮 和老化折旧贬值 70年土地使用权一到就是一堆废物而已 论房租不到3% 还不如放银行收益5%
查看原文房产税对于出租房来说,就好像银行利息税相对于利息一样,不是扒皮,是少赚而已。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房子老化贬值的现象
70年的问题虽然没有最终结果,但并不是值得担心的事情,如果值得担心了,那么这将是除了保障房比例大幅提高外,唯一一个降房价的因素。房子将一文不值,无论新旧
老龄化是个问题,但对于房子过剩导致房子无用来说,这不是一个问题。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房子老化贬值的现象
70年的问题虽然没有最终结果,但并不是值得担心的事情,如果值得担心了,那么这将是除了保障房比例大幅提高外,唯一一个降房价的因素。房子将一文不值,无论新旧
老龄化是个问题,但对于房子过剩导致房子无用来说,这不是一个问题。
2011/02/11回复
kob:
房产税对于出租房来说,就好像银行利息税相对于利息一样,不是扒皮,是少赚而已。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房子老化贬值的现象70年的问题虽然没有最终结果,但并不是值得担心的事情,如果值得担心了,那么这将是除了保障房比例大幅提高外,唯一一个降房价的因素。房子将一文不值,无论新旧老龄化是个问题,但对于房子过剩导致房子无用来说,这不是一个问题。
查看原文少赚的东西 价值不是下降了吗?
回报率降低的东西 用现金流逐期折现回来定价基础不降低了吗?
房子一直在老化贬值 升值的是属于国家的土地而已
70年的问题 从一开始就明明白白摆在大家面前
只是房托装糊涂而已 一个有70年期限的使用权
再怎么样也有其价值到期破灭的时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物权法只是在这里让你自动续期而已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三条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本条例由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全文共八章五十四条。
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终止
第三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回报率降低的东西 用现金流逐期折现回来定价基础不降低了吗?
房子一直在老化贬值 升值的是属于国家的土地而已
70年的问题 从一开始就明明白白摆在大家面前
只是房托装糊涂而已 一个有70年期限的使用权
再怎么样也有其价值到期破灭的时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物权法只是在这里让你自动续期而已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三条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本条例由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全文共八章五十四条。
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终止
第三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2011/02/11回复
嗯,很快就会改了,用不了70年,很多人说人民币都等不了50年了,怕什么?
以前还有行政强拆,现在也不允许了,是法律意义上的不允许了,70年之后怎么拆?
按照九四年的法律,当时还是以公有制职工分配福利房为主的住房体系,涉及到这个问题的比例微乎其微,但现在呢?
通过严打,让绝大多数人只有一套房了,70年之后收回去,可能吗?
可笑不可笑?
当然你可以说,那不管,反正法律这样说的。
那我也不废话了,70年的问题,等你有命活到那个时候再来看吧。
没实现的事情 要你等的东西
你拿出来作为结论 以此说明留四套房比拿养老金好
这是啥谬论?
以前还有行政强拆,现在也不允许了,是法律意义上的不允许了
睁大眼睛 看清楚新拆迁条例
是不允许拆没到期的,还是不允许拆到期的?
70年之后怎么拆?
睁大眼睛 看清楚原来的政策规定到期后建筑无偿归谁取得
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 本帖最后由 我的公积金 于 2011-2-11 22:10 编辑 ]
以前还有行政强拆,现在也不允许了,是法律意义上的不允许了,70年之后怎么拆?
按照九四年的法律,当时还是以公有制职工分配福利房为主的住房体系,涉及到这个问题的比例微乎其微,但现在呢?
通过严打,让绝大多数人只有一套房了,70年之后收回去,可能吗?
可笑不可笑?
当然你可以说,那不管,反正法律这样说的。
那我也不废话了,70年的问题,等你有命活到那个时候再来看吧。
没实现的事情 要你等的东西
你拿出来作为结论 以此说明留四套房比拿养老金好
这是啥谬论?
以前还有行政强拆,现在也不允许了,是法律意义上的不允许了
睁大眼睛 看清楚新拆迁条例
是不允许拆没到期的,还是不允许拆到期的?
70年之后怎么拆?
睁大眼睛 看清楚原来的政策规定到期后建筑无偿归谁取得
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 本帖最后由 我的公积金 于 2011-2-11 22:10 编辑 ]
2011/02/11回复
请问我婚前和老公一起贷款买了套40平米的小房子,现在生了宝宝,公公婆婆也住过来了,明显不够住,我如果卖掉这个房子,买个大一些的,按照广州的新八条,是不是也会按照第二套贷款来算哦。
2011/02/1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