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许我插一句,在‘房子产权只有70年, 到期国家无偿收回’这个前提下, 公积金的分析都是有道理的, 确实不能到了70年赖着不走啊。
至于这个前提合理与否, 就是另一个topic了。
广州新国八条细则已上报 两房家庭或可卖一买一
26463207房产楼市
2011年02月10日03:09 广州日报
广州落实“新国八条”细则已上报市政府
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昨日,本报记者随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检查人员巡查楼市。针对各界关心的“新国八条”楼市调控政策如何落地的问题,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在巡查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相关细则已经上报市政府,这几天就会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正式出台。”
该负责人表示,广州制定的年度房价调控目标将参考GDP增长率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来决定,不是简单的房价涨跌问题,所以未必会很快公布,但肯定会在中央要求的时间前公布。
目前,广州只针对市属十区实施限购,从化、增城两个县级市并不在限购之列。针对细则是否会把限购范围扩大至包括从化、增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昨日没有正面回答,但强调说:“中央的政策已经明确,限购的范围为行政区域。”
这位负责人坦言,目前广州市房管部门的官方房价数据是以全市十区为统计口径的,并不包括两个县级市,如果要制定全市全年的房价调控目标,把何者纳入范围,都需要进一步研究。而中央精神立足于抑制不合理的购房需求,所以如果有户籍家庭在广州拥有2套住房,卖掉其中一套后,应该可以再买一套,不过出售购买5年以内的房屋,就需要承担按全额征收的营业税。
2011楼市何处去
卖掉一套可新买一套?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有户籍家庭在广州拥有2套住房,卖掉其中一套后,应该可以再买一套。
限购区域会否扩大?
是否会把限购范围扩大至从化、增城?相关负责人没有正面回答,但强调说:“中央的政策已经明确,限购的范围为行政区域。”
房价目标怎么制定?
广州制定的年度房价调控目标将参考GDP增长率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来决定,不是简单的房价涨跌问题。(记者赖伟行)
公积金利率上调
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住建部昨日宣布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其中,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04个百分点,由0.36%上调至0.4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35个百分点,由2.25%上调至2.60%。备受关注的贷款利率方面, 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30%上调至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3.75%上调至4.00%。
早在去年底,住建部就已经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而由于一直未界定广州住房平均水平,本地相关部门仍未出台相关细则。记者昨日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具体标准将争取在节后尽快出台。
市场:有楼盘连续数日零成交
20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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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_mok:
容许我插一句,在‘房子产权只有70年, 到期国家无偿收回’这个前提下, 公积金的分析都是有道理的, 确实不能到了70年赖着不走啊。至于这个前提合理与否, 就是另一个topic了。
查看原文新的物权法是到期自动续约,不是无偿收回。除非有特别原因,那应该属于征收。
也就是,由于土地是国家的,由于全民利益的原因,有权征收你的土地,但会补偿。
如果不是全民利益的原因,就自动续期!
这是物权法所体现的。
只不过现在还不清楚自动续期的具体细节,可能要补地租之类的,那是执行细节。
也就是,由于土地是国家的,由于全民利益的原因,有权征收你的土地,但会补偿。
如果不是全民利益的原因,就自动续期!
这是物权法所体现的。
只不过现在还不清楚自动续期的具体细节,可能要补地租之类的,那是执行细节。
2011/02/11回复
kob:
新的物权法是到期自动续约,不是无偿收回。除非有特别原因,那应该属于征收。也就是,由于土地是国家的,由于全民利益的原因,有权征收你的土地,但会补偿。如果不是全民利益的原因,就自动续期!这是物权法所体现的。只不过现在还不清楚自动续期的具体细节,可能要补地租之类的,那是执行细节。
查看原文我不是律师, 对这些法律也没啥研究, 假设房子70年确实是自动续约的, 可以再住, 假设房子寿命是80年, 再住10年房子就倒了, 不能住了, 到时应该怎么处理呢?
公积金的说法肯定是这些人自己解决, 政府不管。
不知道您有啥高见?政府负责安顿他们?拆迁?如果现在就是高层, 估计没人愿意拆
我是政府, 我也不知道该咋办。。
公积金的说法肯定是这些人自己解决, 政府不管。
不知道您有啥高见?政府负责安顿他们?拆迁?如果现在就是高层, 估计没人愿意拆
我是政府, 我也不知道该咋办。。
2011/02/11回复
kob:
新的物权法是到期自动续约,不是无偿收回。除非有特别原因,那应该属于征收。也就是,由于土地是国家的,由于全民利益的原因,有权征收你的土地,但会补偿。如果不是全民利益的原因,就自动续期!这是物权法所体现的。只不过现在还不清楚自动续期的具体细节,可能要补地租之类的,那是执行细节。
查看原文 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土地使用权到期从90年的规定开始就只有两条路
第一、不续期,土地和建筑被国家无偿收回。
第二、续期,要申请,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到了物权法,仅仅是调整了续期的规定
而没有颠覆续期的原则,说了按有关规定执行
续期的手续的有关规定 上面第四十一条说得一清二楚
续期在物权法中被分成自动续期和申请续期
住宅的 自动续期
非住宅的 还是申请续期
没有调整其他原则 特别是有偿使用的原则
但是从原业主的角度看
由于需要重新支付一笔不菲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而建筑经过70年几乎老化而丧失其使用价值
可以说老意义上的那套房子
土地价值 和 建筑价值 已经价值归0
现在相当于新购一套房子
还是一套老化没用的了建筑
原来投入的资金已经归0没了
还能说什么 四套房 好过 拿保险金
四套房卖了存银行 好歹还有本金利息
[ 本帖最后由 我的公积金 于 2011-2-11 23:58 编辑 ]
土地使用权到期从90年的规定开始就只有两条路
第一、不续期,土地和建筑被国家无偿收回。
第二、续期,要申请,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到了物权法,仅仅是调整了续期的规定
而没有颠覆续期的原则,说了按有关规定执行
续期的手续的有关规定 上面第四十一条说得一清二楚
续期在物权法中被分成自动续期和申请续期
住宅的 自动续期
非住宅的 还是申请续期
没有调整其他原则 特别是有偿使用的原则
但是从原业主的角度看
由于需要重新支付一笔不菲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而建筑经过70年几乎老化而丧失其使用价值
可以说老意义上的那套房子
土地价值 和 建筑价值 已经价值归0
现在相当于新购一套房子
还是一套老化没用的了建筑
原来投入的资金已经归0没了
还能说什么 四套房 好过 拿保险金
四套房卖了存银行 好歹还有本金利息
[ 本帖最后由 我的公积金 于 2011-2-11 23:58 编辑 ]
2011/02/11回复
kob:
买房子当然是要看价值是否值得,但不是说房子的价值会因为折旧而消亡。不要说现在的房子坚持不到70年,就算能坚持到70年,地方政府也绝对不会让70年的房子存在,30-50年久需要开发他用,那个时候就是征收征收怎么办?比照同物业价格补偿。这叫折旧?就算到了70年,给钱续期,早年传闻1200一平米,这是北京的价格,大概是09-10年的传闻。当然,你说当地政府混蛋,非要编排个理由赶你走,那是另外一个话题,不要说70年到期,没到期一样赶你走也很正常。不要拿94年的法律和21世纪的法律来对抗了。更何况动脑子想想,高房价大家顶多去租房,把你从家里赶出去,无偿拿回你的房子,老百姓不反了?
查看原文我都说了
房托喜欢先不顾政策的大前提
先给你打一个空想的如意算盘
告诉你 会升值 能养老 可以传宗接代
一旦被一棍子打醒 告诉你不用做春秋大梦了
怕你看到竹篮打水一场空
就只能说一些不确定的镜花水月的东西出来
1200?亏这个人想得出?
站得住阵脚吗?
老百姓凭啥反了?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 你不交钱
房子还属于你的吗?
到时国家无偿收回 你有啥正当理由反?
房托喜欢先不顾政策的大前提
先给你打一个空想的如意算盘
告诉你 会升值 能养老 可以传宗接代
一旦被一棍子打醒 告诉你不用做春秋大梦了
怕你看到竹篮打水一场空
就只能说一些不确定的镜花水月的东西出来
1200?亏这个人想得出?
站得住阵脚吗?
老百姓凭啥反了?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 你不交钱
房子还属于你的吗?
到时国家无偿收回 你有啥正当理由反?
2011/02/12回复
一个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到期
业主只有两个选择:
第一、先按规定进入自动续期状态,但过了一定期限,譬如一个月,不续交土地使用金,视同放弃废弃的建筑,土地和建筑由国家无偿回收,自动续期的保护业主政策本身自动取消。房子归0。
第二、建筑还有点使用价值的,也还愿意留着的,业主进入自动续期履行程序,而且续交土地使用金,即使不用经过拍卖,至少按当时周边的基准地价续交,是一笔多少的资金,可想而知,但肯定不会相当于现在的1200。但续交土地使用金的同时相当于新购一套房,也宣告了前一套意义的房产近乎归0。
[ 本帖最后由 我的公积金 于 2011-2-12 00:21 编辑 ]
业主只有两个选择:
第一、先按规定进入自动续期状态,但过了一定期限,譬如一个月,不续交土地使用金,视同放弃废弃的建筑,土地和建筑由国家无偿回收,自动续期的保护业主政策本身自动取消。房子归0。
第二、建筑还有点使用价值的,也还愿意留着的,业主进入自动续期履行程序,而且续交土地使用金,即使不用经过拍卖,至少按当时周边的基准地价续交,是一笔多少的资金,可想而知,但肯定不会相当于现在的1200。但续交土地使用金的同时相当于新购一套房,也宣告了前一套意义的房产近乎归0。
[ 本帖最后由 我的公积金 于 2011-2-12 00:21 编辑 ]
2011/02/12回复
tt_mok:
我的意思是不论怎么加固, 大修, 房子总有完全不能住的时候了吧, 到时是不是也是无偿交还国家呢? 还是有啥别的更好的处理方法呢?
查看原文知道为什么前几年有集资建房吗?因为集资建房的成本是购买商品房的几分之一而已。推到重盖总可以了吧。既然续期了,只要不更改原来使用过程,那么就去相关部门备案申报,重新盖一个,也比买商品房便宜得多吧。
说回来,如果是你,你愿意无偿交给国家,自己要么去租房,要么流离失所,要么再重新买一套商品房?
说回来,如果是你,你愿意无偿交给国家,自己要么去租房,要么流离失所,要么再重新买一套商品房?
2011/02/12回复
kob:
知道为什么前几年有集资建房吗?因为集资建房的成本是购买商品房的几分之一而已。推到重盖总可以了吧。既然续期了,只要不更改原来使用过程,那么就去相关部门备案申报,重新盖一个,也比买商品房便宜得多吧。说回来,如果是你,你愿意无偿交给国家,自己要么去租房,要么流离失所,要么再重新买一套商品房?
查看原文愿意?
这是他能选择的吗?
这块地已经回归国家
他等于没房 但还有其他人也没房
凭什么给他住 而 不是给其他人住
他之前是因为交了使用金才能住那里
现在不交钱继续住 国家怎么对没房人交代?
怕前者反 就不怕后者反?
如果不怕后者反 依法行事 无偿收回
又如何会怕前者反?
这是他能选择的吗?
这块地已经回归国家
他等于没房 但还有其他人也没房
凭什么给他住 而 不是给其他人住
他之前是因为交了使用金才能住那里
现在不交钱继续住 国家怎么对没房人交代?
怕前者反 就不怕后者反?
如果不怕后者反 依法行事 无偿收回
又如何会怕前者反?
2011/02/12回复
kob:
知道为什么前几年有集资建房吗?因为集资建房的成本是购买商品房的几分之一而已。推到重盖总可以了吧。既然续期了,只要不更改原来使用过程,那么就去相关部门备案申报,重新盖一个,也比买商品房便宜得多吧。说回来,如果是你,你愿意无偿交给国家,自己要么去租房,要么流离失所,要么再重新买一套商品房?
查看原文我当然不愿意被赶出来, 我当然赞成全部业主重新盖一个。
但这不是意味着这块土地被世袭了, 被永久的一代传一代了?
ZF会答应吗?
但这不是意味着这块土地被世袭了, 被永久的一代传一代了?
ZF会答应吗?2011/02/12回复
什么是镜花水月,就是不停告诉你房价要跌,让你不要买房,一直拖到你真的买不起房为止,这就交镜花雪月。
然后看房价一直没下去,就告诉你,不要买房,买房最终价值为零。买房就傻。
又告诉你8k的房价可以买。
那我们应该买房,还是不应该买房?
然后看房价一直没下去,就告诉你,不要买房,买房最终价值为零。买房就傻。
又告诉你8k的房价可以买。
那我们应该买房,还是不应该买房?
2011/02/12回复
tt_mok:
我当然不愿意被赶出来, 我当然赞成全部业主重新盖一个。但这不是意味着这块土地被世袭了, 被永久的一代传一代了?
ZF会答应吗?
查看原文
ZF会答应吗?ZF可能会答应
但没房的老百姓不答应
但没房的老百姓不答应
2011/02/1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