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楼主在收款单上注明了如果违约赔30万,如果中介合同上也有注明违约赠房价10&或12%的话,那么楼主可以选择其中任一项要求业主赔偿。
解决方法:约业主谈条件,先说明如果打官司的后果,1他要赔至少30万,2因为他有案底信用不好以后可能贷不了款买不了楼等等有多严重说多严重,3这种违约官司一般要半年至一年多才能结果(如果一审业主不上诉半年,如果他一直上诉一年多),你至多拿回订金买别的房子,但一定要跟他耗下去,看谁吃亏!
第一阶段:上月已经和业主签了买卖合同,还付了30万的定金,业主一直都想反我价,曾经3次打电话给中介咨询反价的后果,本来约定今天去过户,但昨晚突然收到中介的电话说业主不肯卖,业主提出两个选择给我们:1,多给她3万元。2,不卖,让我们去告她。我不明白业主为什么能那么理直气壮?难道我们签的合同是无效的吗?还是说还有其他法律空旨是我们不懂的?

第二阶段:业主发现自己被黑中介骗了半年,但并没有因此而收手,还要我的中介向我们传达:“卖家认为自己受到半年的欺骗,要拿回半年的精神损失费2万元,如果不给就把房子里的所有东西砸烂。”
这个无耻的笨业主,自己被黑中介玩了半年,现在把怨气和损失发泄到我们买家身上,我可以告他们控吓或者其他吗?
我们家现在有两个不同的意见,一方说用几千元把瘟神赶走,一方说怎样都不能给钱,这些变态的人贪得无厌,是喂不饱的,如果是MM们会用什么方法来解决呢?
第三阶段:业主肯过户了(主要怕被告,约了1月30日办理),但是她说了:就算过户了也不会马上交楼,也不准我们扣起3万元押金,不准上房子拍照和抄家私清单。这是什么世道啊,看来遇到变态的人,连合同都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