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阶段:上月已经和业主签了买卖合同,还付了30万的定金,业主一直都想反我价,曾经3次打电话给中介咨询反价的后果,本来约定今天去过户,但昨晚突然收到中介的电话说业主不肯卖,业主提出两个选择给我们:1,多给她3万元。2,不卖,让我们去告她。我不明白业主为什么能那么理直气壮?难道我们签的合同是无效的吗?还是说还有其他法律空旨是我们不懂的?

第二阶段:业主发现自己被黑中介骗了半年,但并没有因此而收手,还要我的中介向我们传达:“卖家认为自己受到半年的欺骗,要拿回半年的精神损失费2万元,如果不给就把房子里的所有东西砸烂。”
这个无耻的笨业主,自己被黑中介玩了半年,现在把怨气和损失发泄到我们买家身上,我可以告他们控吓或者其他吗?
我们家现在有两个不同的意见,一方说用几千元把瘟神赶走,一方说怎样都不能给钱,这些变态的人贪得无厌,是喂不饱的,如果是MM们会用什么方法来解决呢?
第三阶段:业主肯过户了(主要怕被告,约了1月30日办理),但是她说了:就算过户了也不会马上交楼,也不准我们扣起3万元押金,不准上房子拍照和抄家私清单。这是什么世道啊,看来遇到变态的人,连合同都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