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姐,最近家里商量重新装修废掉的祖屋作出租用,因为完全没经验,想起C姐是私房专家,冒昧咨询一下相关的问题。
祖屋在海珠区,属于砖木结构,二层是木板间开的。因为产权属于两家人,家人A找了个装修佬报价24W(为到6K一平方,同C姐说的3K多有差距啊
)现在的方案是当装修做,加种六条柱,堵水泥地板,拉平楼顶,加挖化粪池包普通装修。而且装修佬坚持说这属于内部装修无需报建,家人B则跑了城管咨询,回复说属于砖木结构改成混泥土框架,必须要走报建流程。想问问C姐,这种情况是否真的可以按普通装修处理不用按小型工程报建?另外,目前厨房位置是直通两层的,即如果二楼堵水泥地板可间开厨房,二楼就多了厨房的平方数可用,如果走报建审批流程的话是否可以有机会入证呢?本人不懂行,说得比较乱。希望C姐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