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齐:这个问题重要么?写不写都是一样的,如果百年好合自不用说,如果半路分道写不写也只能分一半。查看原文距屋企人就系怕分多10万比人[ 本帖最后由 aikoleung 于 2011-3-22 12:13 编辑 ]
当年我买房(60平的小户型),也是两个人没结婚,我家(女方)出的首期,两个人一起供,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都后悔了,我LG说当年就应该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这样他名下没房,还能再买。现在都说限购,不知以后的政策怎么样,我们这种联名的房产证,还能再买一套吗?
觉得不用写父母的名字,不然以后让给女儿还要交一笔税的钱,还是觉得最好是结婚后买房的话就加上男方的名字,可以写借据给父母,跟男的约定有钱的时候还给父母,或是分期还给父母!婚前的话还是不加吧,免得到时结不成婚还要为分房子的事烦恼!(乌鸦嘴啦,这样的事当然不要发生)!
zl_bj:当年我买房(60平的小户型),也是两个人没结婚,我家(女方)出的首期,两个人一起供,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都后悔了,我LG说当年就应该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这样他名下没房,还能再买。现在都说限购,不知以后的政策怎么样,我们这种联名的房产证,还能再买一套吗?查看原文现在是按家庭为单位来限制买房的,最算房子只写你的名字也是一样吧!
可以写老公名字啊,但是2个人在房产证上可以约定份额的,如果不约定,就默认平分,就是每人各50%.建议把你的份额写高一些,比如75%[ 本帖最后由 autumnpearl 于 2011-3-22 12:28 编辑 ]
gumengchu16:还是应该写你的名字吧,毕竟婚后的共同还贷部分本来就是算夫妻共同的,不管房产证上写谁的。查看原文我觉得得看是婚前还是婚后了婚前的话:就写你自己名字就好了。1.首付本来就是你出的,2.如楼上所说,婚后共同还货部分在婚姻法是算夫妻共有的,万一日后有个什么,也就是分婚后共同还货的那部分。毕竟父母的钱也是辛辛苦苦攒来的。这样也合情合理,公平公正。婚后的话:就不用考虑这么多了,反正是共同财产。不如写上LG的名字,一来公婆高兴,二来LG心里也舒服。
我在企业是做法务的,我的建议是:房产证写女方的名字,因为首付毕竟是女方承担的。如果写两个人名,产权必定属共同所有。婚后共同还贷,一旦有纠纷的时候,只要能举证是夫妻共同还贷,法院会判决,婚前部分(即产权)归女方所有,但女方需归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部分的50%给男方。举例:如房子共80万,首付20元,贷款60万;如果房产证是女方的名字,离婚时,房子归女方所有(即20万),但女方需归还男方贷款60万的50%即30万,女方最终可拥有20万+30万=50万。如果男女方的名字都写的话,判决的时候判决双方共同财产,各50%,即女方最终拥有40万。在法庭上讲的是证据,房产证是谁的名字,代表产权属于谁一方;如果另外能证明真正的出资人的话,再根据出资人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