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政策性医疗可以分为公费医疗、在职职工医保以及城乡居民医保(农村合作医疗)三大类,其中公费医疗享有的福利水平算是最高的,但基于现实情况职工医保与农村合作医疗的受众面却是最广泛的。
政策性医疗在发生住院情形面临医疗费核销时会面临四个层面的自费情形(以在职职工医保为例说明):
1,起付线:起付线以下的费用是要完全自己承担,目前广州三级甲等医院的起付线标准为1600元。
2,自付比例:即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的中间带部分需要社保统筹基金与个人按比例承担。目前广州规定统筹基金承担的报销比例为80%,也就是说另外的20%是需要当事人全额自费承担。
3,封顶线:以职工医保为例说明,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如2016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87,026元(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 764元/月)。当累计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后,参保人所发生的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可以再经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按95%比例继续报销,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如果实际发生费用继续超出,则超出部分就属于个人自费承担。
4,进口自费药:统筹基金共付段承担的80%报销比例中如果存在超出社保用药范围的自费药与进口药,也是需要个人自费承担。
还有一个基本的事实真相往往被忽略,那就是中国卫生部公布的临床用药为195130种左右,而其中属于社保目录的仅有2675种,社保目录仅占临床用药总比例的1.4%左右。所以在现实的案例中我们发现,得了严重疾病在经过社保报销时,基本上可以报销实际医疗费用的60%左右,如果医治过程中大量使用到进口自费药,则经社保实际可报销比例会进一步降低。
这些真相如果在清楚了解之后,会不会对政策性质的社保医疗有了一些新的认知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