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用一张导图来对人身保险的分类作一个全景了解:

接下来,我们就分类险种各自的保障范围、功能定位以及关键注意事项逐一解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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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15259家庭理财
A,人寿保险---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保障功能差异性解析
●定期寿险
顾名思义就是指在一定期间内(通常有10年、15年、20年、30年、至60周岁或70周岁可自主选择)以人的生命为保障责任的险种,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全残为给付条件。定期寿险的特点是纯粹关注身故风险本身,以较低的保费撬动较高的身故保额,特别适合家庭收入较低但责任相对较重的家庭经济支柱角色用来对冲家庭责任风险。
定期寿险保障期间建议:
保障期至少完整覆盖家庭责任期间,即子女教育与父母赡养以及解决财务负债,一般而言建议选择至少保障至60~70周岁。以法定退休年龄做为时间节点参照来看,此时子女已经成人可以自我负责,老人大概率上已是寿终正寝,家庭债务基本上清偿完毕,此时家庭经济支柱角色对家庭必尽之责基本上已经履行完毕压力也随之而降低。
定期寿险保障额度建议:
保额至少要考虑以下几方面要素:
1),完全覆盖家庭的财务负债,比如房贷、车贷以及其它债务;
2),子女至大学毕业期间的教育费用;
3),父母至预期寿命期间的赡养费与医疗费用;
在此,特别要强调定寿保额对家庭负债的完全覆盖,目的是提醒当身故风险发生时,切记留爱不留债!
定期寿险风险点提示:
1),定期寿险基本上属于消费性质,即出险给付保额,合同满期未出险则已缴费的保费不会返还;
2),定期寿险保障期间为阶段性,合同满期后若再投寿险类产品会因健康与年龄变化存在投保不确定性风险(费率提高/加费承保/拒保);
做为家庭经济支柱,站着得是一台印钞机,倒下了要变成一堆人民币!
这句话,可以说算是对定期寿险功能最贴切的比喻。
●终身寿险
相对于定期寿险而言,终身寿险虽然也是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残疾作为给付条件,但终身寿险的保障期间更长至终身。而且终身寿险的核心功能不仅仅在于实现生命价值保障,更侧重于其独特的内在法律逻辑设计,以达成以下几方面的特殊规划目的:
2),规避婚姻风险
需要配合赠与协议与遗嘱等法律工具可以实现婚前与婚内个人财产的隔离与保全;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隔离债务风险
保险产品本身并不具备隔离债务的功能,但是可以通过保险产品特殊的法律属性,通过对投保人被保人以及受益人有目的的结构性设计,可以达成对债务的相对隔离功效;
4),资产免税化处理
基于国际通行惯例以及我国法律,身故保险金不属于被继承人遗产范畴可以免去遗产税(暂未征收)。
也可以通过其它类资产(不动产)抵押趸缴终身寿险的方式,通过合理设定良性负债,进一步降低资产的应税基数,同时为遗产税做好无缝对接的税源准备(现金);
5),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保单资产都会设定一个预期利率,在时间的复利下实现财富的保值与增值,相对于其它激进型投资工具而言,保单资产更侧重于安全与稳健,保障与收益的平衡。
6),资金融通
因寿险保单存在较高的现金价值,故可以实现保单质押贷款功能,依据实际所需盘活现金流,同时还可以保留风险杠杆,一举两得!
现金价值定义:是指您(投保人)持有的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是您每期交纳的保费和扣除保障成本、营业费用等相关费用之后的累积值,也可以解释为您退保或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您退还的那部分金额,所以也叫做退保价值或者解约退还金。在保单贷款期间保单的利益是不受影响的,保单的保障功能、返还功能、分红功能都不受任何影响。
7),财富代际传承
有人说,财富如果不考虑传承,就失去了创造财富的意义。
这也是中国家庭的心理常态,但传承其实是非常专业的技术活:谁来传?传给谁?传什么?用什么工具传?
这些风险点的把握仅仅保险一项工具难以独自实现,终身寿险+赠与协议+遗嘱+信托工具的自由灵活搭配,针对客户特定的传承目的组合搭配协同增效,以实现家庭财富的相对封闭循环的流动路径,最大可能防止因婚姻风险、继承风险、债务风险等侵蚀分割,以达成定向定量且私密传承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