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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嘉说在幼儿园被老师用刀切手指(结果)

58680514谈天说地

2月25日
早上去了幼儿园,见到了副园长。我顺利退回了2月的托费和赞助费。副园长就此事认真的向我道歉,我接受了。
现在,我已没精力再去向幼儿园弄什么真相了。我感到有点心力交綷!嘉嘉从一个热情开朗的小朋友,现在变成对人畏惧。除妈妈外,对任何人都不信任。我想将精力放在帮她重建对他人的信任感上。其它的事,暂放一边吧。
谢谢各位MM对我的支持,谢谢各位MM对嘉嘉的关心。
这次事件,大家的支持让我感动。
我觉得妈网,是我的另一个娘家。在这里,我有众多的姐妹。互相支持互相关心。
谢谢!除了感谢,我已找不到什么言语来说了。因为再多再好的形容词,也不能尽录我心我意。

2月23日
先谢谢各位MM的意见。
我周一将去幼儿园,希望事情应该有个最终结局。
周一我会再上来更新啦。
2月22日
早上10点多,正副两园长和园主任及班主任来我家了,还带来了果蓝。说是来跟我聊聊天。
正院长,一般很少在幼儿园。一星期最多也是一天左右。
副院长,就是前几天一直跟我打交道的人。
谈话的气氛是不错的,我本来就不是喜欢闹事的人。正院长呢,也很有诚意,除了希望嘉嘉能继续留园,也想听听我的意见。

我表达了自已的想法:1. 为了嘉嘉,就不再留园了,转园是肯定的。2. 希望院方能退回2月份半个月的托费,因为嘉嘉才上了三天的课。3.  退回赞助费,因为嘉嘉去别的幼儿园也需从新再交的。因为今次的退学事件不是我方原因造成的。
2月21日

今天早上我在幼儿园应园长之邀看了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
录像是彩色的没声音,不是好清析,但也基本能看清楚的那种。录像是分段式的,基本能看到课室以内的东西。
我一段接一段地看,将电脑内储存的当天录像都看了一遍。
从录像内我看到嘉嘉曾有一次严重的大哭,但没看到有分旦糕的画面。看到老师拉她出课室的一幕,没看到用刀切嘉嘉的小手画面。
嘉嘉的手确实是在幼儿园所伤,但录像却看不到是如何受伤的。这真是个迷啊。
录像内的画面,老师是好忙碌的不停手,做完这个做那个,对待幼儿的态度也不是差,也挺耐心的。
嘉嘉现在是有心理阴影了,不愿意上学。昨天我逼她上学,结果是平时不怎赖尿(偶然也会有一次)的嘉嘉,一天竟尿湿三条裤子。急尿也不愿意跟老师说。我是一大包湿裤子带回家了。
我今天没让她上学了,带她出去玩散心。
园长的态度是好的,是积极解决这件事。
早上我还去过嘉嘉班,两位老师还是好热情。据园长说老师还不知我将这事放上妈网来,也不知园长在调查了。
2月20日(下午)
我去接嘉嘉放学,好意外的院长主动找我了。原来院长也是妈网迷,看到我的贴子了。
这个院长不错啊,我到院前她已主动去了解事件了。
只是嘉嘉还小,对院长的提问有些回答得不太清楚。
这样,我的气也消了。不管怎样,这个幼儿园的办学宗止还是好好的。
现在,我就等院长去调查实情了。
至于真相是否就是小朋友所说,还有待证实。
各位MM,有消息我再上来告诉大家。谢谢各位对嘉嘉的关心了。
2月20日(上午)
昨天接嘉嘉回来的路上,小家伙说“妈妈,我想睡。”
我问“为什么?”
嘉嘉“我今天没吃饭没睡觉,要找妈妈”然后就趴多肩上睡了。
一觉醒来,已是今早五点多。我在给嘉嘉吃奶的过程中发现她的右手食指有一整齐的伤口,已经红肿了。
我问嘉嘉“痛不痛?”怎知这问,小家伙就哭了 ,奶也不吃了。
嘉嘉“老师用刀切的。”
,赶紧再问“为什么?”
嘉嘉“小朋友生日吃旦糕,老师说我不乖”,然后继续哭。
我再问“后来呢?”
嘉嘉“老师赶我出去”
我“然后呢?”
嘉嘉“我不走,老师推我。”
我“后来呢?”
嘉嘉“我打老师。老师说我不乖,用刀切我手手。”狂哭“妈妈,我流血了,好痛!”
我心痛啊!
可心想孩子的话不能全信,决定今早上学问老师。心里也疑惑,老师昨天怎没跟我说嘉嘉没吃饭没睡觉了。
在回幼儿园过程中,嘉嘉反复说“我不上学,我要回家。”
幼儿园,我拉着嘉嘉问班主任“嘉嘉的手在幼儿园受伤了,怎么弄的呢?”
老师“是吗?我也不知道。”
我再问“幼儿园应没利器啊,怎能伤到小手呢?”
老师“这个........我等下问问嘉嘉吧。”然后,赶紧拉着嘉嘉的手进了课室。
这时好多家长送小孩来了,老师对我说“我忙了,你回去吧。”
各位MM,现在我该怎办?
早上送嘉嘉回来,小区内见到跟嘉嘉同班的小朋友浩浩。
我问“昨天有小朋友日吗?”
浩洗“切旦糕了。”
我问“嘉嘉乖不乖?”
浩浩“嘉嘉哭了。”
我“为什么?”
浩浩“嘉嘉流血。”
我问“嘉嘉那里流血?”
浩浩“不知道。”
我问“老师呢?”
浩浩“老师拿着刀。"
不用再问下去,我知嘉嘉说的都是真的了。
找院长的话,就意味着一定要转院了。
现在的问题是,老师一定不承认的。
同班的浩浩原来平时也不时告诉妈妈,他不睡午觉老师是会拧


[ 本帖最后由 嘉嘉靓妈咪 于 2008-2-26 20:00 编辑 ]
2008/02/20
精选回帖
B_B妈咪 初生婴儿帖子1 经验值5  注册时间2008-2-20 最后登录2008-2-21 居住地: 海珠区-前进路、东晓路当前在线  222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8-2-21 22:25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本楼地址 驾驾妈妈,那你在看监控录像的时候,看到了疑问是,为什么当时不马上向幼儿园提出疑问呢?
2008/02/21回复
在我们聪明的国宝面前耍宝. ,
2008/02/21回复
B_B妈咪 初生婴儿帖子3 经验值15  注册时间2008-2-20 最后登录2008-2-21 居住地: 海珠区-前进路、东晓路当前在线  239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8-2-21 23:11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本楼地址 引用:原帖由 兆麟妈妈 于 2008-2-21 23:05 发表 那嘉嘉的手,你们要如何解析 嘉嘉的手,确实是在幼儿园弄伤的,幼儿园是有责任,但是你们有看过嘉嘉的伤口吗?确实是如嘉嘉妈妈所说的那样吗?我记得昨晚有人提议嘉嘉妈妈把孩子的伤口拍下来让大家看看是怎么回事?让大家判断一下是被什么利器所伤的,那嘉嘉妈妈到现在贴子已经更改了3次了,那为什么不发照片上来呢
2008/02/21回复
这样也不好,如果那个老师承认错误的话,还是可以给她机会的,但现在是幼儿园的态度问题?
2008/02/22回复
全部回帖
请这家幼儿园的人听着,,那些什么马甲也听着,不管你是不是那里的老师或院长,你们都给我听好
我家大把亲戚是从事法律行业,也有个亲戚是高院的院长,,有关这方面的事宜我已咨询过他们,得到的回复是:你们想告LZ是告不进的,1、因为你们没证据证明LZ已在贴里公开你们园方的名称,更没公开老师的大名。2、LZ已有小孩的验伤报告,只要委托律师就可以提出起诉。由于考虑到小孩白天上学时段是委托园方看管,就算不是老师弄伤小孩,但小孩确实是在园方受伤的,那园方应负起疏忽的责任。3、园方的录像因为不连贯,所以不能作为园方的有力证据。。因为原告方可以提出质疑。另外有点,法庭还是会注重小孩方的证词,在园方没有有力证据下,法院会以小孩的证词和验伤报告来做为鉴定

另外我还想说,只要LZ另外开贴,或在短信里,向我们各位妈妈说出你家幼儿园的大名,也是合法的,因为字中没提到任何对园方有损名声的字眼。。。就算LZ告不了你们,或不告你们,但只要她向我们私底下说出你们的大名,那我想很快就会有很多妈妈们不会再送小孩上这家幼儿园的。。。我想园长你也不想看到这个结果吧?我个人认为,LZ已经给你们大大的维护和让步,为什么你们就不能把事化小呢??为什么要向千万个以上的妈网上的妈妈做出挑引呢??你们还是自我检讨下吧。。。不要再在这里用马甲身份讲一些不知所谓的大论了

[ 本帖最后由 熙熙少爷 于 2008-2-22 22:54 编辑 ]
2008/02/22回复
熙熙少爷:
请这家幼儿园的人听着,,那些什么马甲也听着,不管你是不是那里的老师或院长,你们都给我听好我家大把亲戚是从事法律行业,也有个亲戚是高院的院长,,有关这方面的事宜我已咨询过他们,得到的回复是:你们想告LZ是告不进的,1、因为你们没证据证明LZ已在贴里公开你们园方的名称,更没公开老师的大名。2、LZ已有小孩的验伤报告,只要委托律师就可以提出起诉。由于考虑到小孩白天上学时段是委托园方看管,就算不是老师弄伤小孩,但小孩确实是在园方受伤的,那园方应负起疏忽的责任。3、园方的录像因为不连贯,所以不能作为园方的有力证据。。因为原告方可以提出质疑。另外有点,法庭还是会注重小孩方的证词,在园方没有有力证据下,法院会以小孩的证词和验伤报告来做为鉴定另外我还想说,只要LZ另外开贴,或在短信里,向我们各位妈妈说出你家幼儿园的大名,也是合法的,因为字中没提到任何对园方有损名声的字眼。。。就算LZ告不了你们,或不告你们,但只要她向我们私底下说出你们的大名,那我想很快就会有很多妈妈们不会再送小孩上这家幼儿园的。。。我想园长你也不想看到这个结果吧?我个人认为,LZ已经给你们大大的维护和让步,为什么你们就不能把事化小呢??为什么要向千万个以上的妈网上的妈妈做出挑引呢??你们还是自我检讨下吧。。。不要再在这里用马甲身份讲一些不知所谓的大论了[ 本帖最后由 熙熙少爷 于 2008-2-22 22: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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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都不知道我们妈网是多么团结的和多么厉害的
2008/02/22回复
熙熙少爷:
请这家幼儿园的人听着,,那些什么马甲也听着,不管你是不是那里的老师或院长,你们都给我听好我家大把亲戚是从事法律行业,也有个亲戚是高院的院长,,有关这方面的事宜我已咨询过他们,得到的回复是:你们想告LZ是告不进的,1、因为你们没证据证明LZ已在贴里公开你们园方的名称,更没公开老师的大名。2、LZ已有小孩的验伤报告,只要委托律师就可以提出起诉。由于考虑到小孩白天上学时段是委托园方看管,就算不是老师弄伤小孩,但小孩确实是在园方受伤的,那园方应负起疏忽的责任。3、园方的录像因为不连贯,所以不能作为园方的有力证据。。因为原告方可以提出质疑。另外有点,法庭还是会注重小孩方的证词,在园方没有有力证据下,法院会以小孩的证词和验伤报告来做为鉴定另外我还想说,只要LZ另外开贴,或在短信里,向我们各位妈妈说出你家幼儿园的大名,也是合法的,因为字中没提到任何对园方有损名声的字眼。。。就算LZ告不了你们,或不告你们,但只要她向我们私底下说出你们的大名,那我想很快就会有很多妈妈们不会再送小孩上这家幼儿园的。。。我想园长你也不想看到这个结果吧?我个人认为,LZ已经给你们大大的维护和让步,为什么你们就不能把事化小呢??为什么要向千万个以上的妈网上的妈妈做出挑引呢??你们还是自我检讨下吧。。。不要再在这里用马甲身份讲一些不知所谓的大论了[ 本帖最后由 熙熙少爷 于 2008-2-22 22: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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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2回复
zzhmzzhm5楼
小朋友有时会把事实和想象混在一起说。我猜想:
1、是有尖锐的物体(戒指?包装盒?衣服拉链?)划破了小朋友的手,而此时老师手中恰巧拿着刀又正在批评小朋友。所以在嘉嘉和别的小朋友眼里是老师用刀划的……
2、否则,该是遇到超级变态的老师了?
3、从人类的良知判断,我宁可相信是意外而非变态。
4、幼儿园应道歉。手应该是在幼儿园弄伤的。
5、若没有其他事例证明遇到的是超级变态老师,不要轻言砸人饭碗。当幼儿园老师不容易。起码我没那个耐性。
2008/02/22回复
这家幼儿园的危机处理能力真是烂S了。
非要来这里触犯众怒。
哪个做父母的不心疼自己的孩子,
是自己的责任,就诚恳道歉,争取谅解,
不要再自毁形象了。
2008/02/22回复
zzhm:
小朋友有时会把事实和想象混在一起说。我猜想:1、是有尖锐的物体(戒指?包装盒?衣服拉链?)划破了小朋友的手,而此时老师手中恰巧拿着刀又正在批评小朋友。所以在嘉嘉和别的小朋友眼里是老师用刀划的……2、否则,该是遇到超级变态的老师了?3、从人类的良知判断,我宁可相信是意外而非变态。4、幼儿园应道歉。手应该是在幼儿园弄伤的。5、若没有其他事例证明遇到的是超级变态老师,不要轻言砸人饭碗。当幼儿园老师不容易。起码我没那个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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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要砸他人的饭碗,我们要的是一个明白和一个道歉.是院方太欺人了,说要嘉嘉妈删贴,要不就要告她,世上哪有这么霸道的事和人,还为人师表,谁还敢把自己的孩子交到他们手里呢?
2008/02/22回复
熙熙少爷:
请这家幼儿园的人听着,,那些什么马甲也听着,不管你是不是那里的老师或院长,你们都给我听好我家大把亲戚是从事法律行业,也有个亲戚是高院的院长,,有关这方面的事宜我已咨询过他们,得到的回复是:你们想告LZ是告不进的,1、因为你们没证据证明LZ已在贴里公开你们园方的名称,更没公开老师的大名。2、LZ已有小孩的验伤报告,只要委托律师就可以提出起诉。由于考虑到小孩白天上学时段是委托园方看管,就算不是老师弄伤小孩,但小孩确实是在园方受伤的,那园方应负起疏忽的责任。3、园方的录像因为不连贯,所以不能作为园方的有力证据。。因为原告方可以提出质疑。另外有点,法庭还是会注重小孩方的证词,在园方没有有力证据下,法院会以小孩的证词和验伤报告来做为鉴定另外我还想说,只要LZ另外开贴,或在短信里,向我们各位妈妈说出你家幼儿园的大名,也是合法的,因为字中没提到任何对园方有损名声的字眼。。。就算LZ告不了你们,或不告你们,但只要她向我们私底下说出你们的大名,那我想很快就会有很多妈妈们不会再送小孩上这家幼儿园的。。。我想园长你也不想看到这个结果吧?我个人认为,LZ已经给你们大大的维护和让步,为什么你们就不能把事化小呢??为什么要向千万个以上的妈网上的妈妈做出挑引呢??你们还是自我检讨下吧。。。不要再在这里用马甲身份讲一些不知所谓的大论了[ 本帖最后由 熙熙少爷 于 2008-2-22 22: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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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这个!
2008/02/22回复
树20树209楼
这么可怕的事都可以发生.这个世界还有没有法律呀.
2008/02/22回复
猫人猫人10楼
2008/02/22回复
猫人猫人11楼
2008/02/22回复
还没结果吗?关注中!
2008/02/23回复
终于爬完楼了,一看就知道这里的几个马甲就是那幼儿园里的人,说不定园长也在其中。事情已过了好几天了,而且园长也是妈网迷,也更应重视这件事,但偏偏还没有结果,这位园长也不配做园长了,看来她们正关着门在商量如何推卸责任。
不论孩子是不是老师弄伤的,但她的确在幼儿园里弄伤的,你们幼儿园就有监看不力的责任,这个任何人都知道的,至今幼儿园未有一个道歉,真让妈妈们失望啊!
很同情嘉嘉,事情到这个地步了,嘉嘉再留在这间幼儿园也不是很适合了,还是转园好些吧。
2008/02/23回复
熙熙少爷:
请这家幼儿园的人听着,,那些什么马甲也听着,不管你是不是那里的老师或院长,你们都给我听好我家大把亲戚是从事法律行业,也有个亲戚是高院的院长,,有关这方面的事宜我已咨询过他们,得到的回复是:你们想告LZ是告不进的,1、因为你们没证据证明LZ已在贴里公开你们园方的名称,更没公开老师的大名。2、LZ已有小孩的验伤报告,只要委托律师就可以提出起诉。由于考虑到小孩白天上学时段是委托园方看管,就算不是老师弄伤小孩,但小孩确实是在园方受伤的,那园方应负起疏忽的责任。3、园方的录像因为不连贯,所以不能作为园方的有力证据。。因为原告方可以提出质疑。另外有点,法庭还是会注重小孩方的证词,在园方没有有力证据下,法院会以小孩的证词和验伤报告来做为鉴定另外我还想说,只要LZ另外开贴,或在短信里,向我们各位妈妈说出你家幼儿园的大名,也是合法的,因为字中没提到任何对园方有损名声的字眼。。。就算LZ告不了你们,或不告你们,但只要她向我们私底下说出你们的大名,那我想很快就会有很多妈妈们不会再送小孩上这家幼儿园的。。。我想园长你也不想看到这个结果吧?我个人认为,LZ已经给你们大大的维护和让步,为什么你们就不能把事化小呢??为什么要向千万个以上的妈网上的妈妈做出挑引呢??你们还是自我检讨下吧。。。不要再在这里用马甲身份讲一些不知所谓的大论了[ 本帖最后由 熙熙少爷 于 2008-2-22 22: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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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这个
2008/02/23回复
有时真是人善被人欺,嘉妈真是太善良,太好说话了。
不过也相信妈网会有好多妈妈支持你的。
2008/02/23回复
兆麟妈妈:
这些人都不知道我们妈网是多么团结的和多么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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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俺亲家!!!!!!!
2008/02/23回复
看了近4小时才看完这个贴,想想真可怕呀,我女儿3月份就去幼儿园了,我好担心呀!有这样的老师太恐怖了!我支持lz
2008/02/2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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