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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嘉说在幼儿园被老师用刀切手指(结果)

58567514谈天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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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伊伊伊381楼
君子8038:
真心实意的道个歉对你们来说很困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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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道歉。。耍完横。就道歉。打一巴掌给个糖吃,就想完事?想的咋那么美啊
2008/02/22回复
sweetmamisweetmami382楼
如果真是老师所为,那这位老师就太没人性了,不配做老师!!!
2008/02/22回复
刘唯唯刘唯唯383楼
伊伊:
不接受道歉。。耍完横。就道歉。打一巴掌给个糖吃,就想完事?想的咋那么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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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这个
2008/02/22回复
猫人猫人384楼
2008/02/22回复
yu258:
身为妈咪,看到这件事的发生的确很心疼!也看到了有很多跟帖的妈咪们的愤怒。作为一名事件的旁观者,我觉得我们还是要客观一点地看问题,不要将所有的过错都推到老师身上。我看了当事妈咪的文章,觉得其中有几点的困惑:第一,孩子是否真的不会说谎呢?对于现在的孩子,身为家长的我早就深有体会。第二,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本人对幼儿的心理都是有过一些研究的)幼儿的思维是处于一个不太完善的水平,那我就觉得奇怪了:为什么当事的小孩在应答家长问题的时候能够做到对答如流,那么的有逻辑性呢?第三,缺乏证据的支持,这篇文章完全是由当事妈咪一方写出来的,主观色彩比较浓烈,如果能够加上一些孩子受伤的图片或者视频,才能提高说服力。第四,当事人看完园方的监控录像后都觉得没有什么问题,那么既然如此,那这件事是否真有发生、有所误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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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马甲吧
2008/02/22回复
抱抱嘉嘉!
2008/02/22回复
我都算后知后觉的了.

爬了下楼.

园方的三个马甲真是可恶,表面的好像有解决态度.

却跑到妈网来搞事.

嘉妈是太好说话了,建议全家一起去园方看下,讨个说法.
2008/02/22回复
zhubzhub388楼
好过份边间幼儿园,同他死过。
2008/02/22回复
貌似马甲都格外关注这件事喔!!!!难道是来套嘉妈的话,让她说出是哪间幼儿园吗?








[ 本帖最后由 广州的panda 于 2008-2-22 20:50 编辑 ]
2008/02/22回复
广州的panda:
貌似马甲都格外关注这件事喔!!!!难道是来套嘉妈的话,让她说出是哪间幼儿园吗?[图片][图片][ 本帖最后由 广州的panda 于 2008-2-22 20: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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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
2008/02/22回复
2008/02/22回复
广州的panda:
貌似马甲都格外关注这件事喔!!!!难道是来套嘉妈的话,让她说出是哪间幼儿园吗?[图片][图片][ 本帖最后由 广州的panda 于 2008-2-22 20: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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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2回复
伊伊伊伊393楼
可怜的嘉嘉啊。现在见到老师。就往人身后躲
2008/02/22回复
请这家幼儿园的人听着,,那些什么马甲也听着,不管你是不是那里的老师或院长,你们都给我听好
我家大把亲戚是从事法律行业,也有个亲戚是高院的院长,,有关这方面的事宜我已咨询过他们,得到的回复是:你们想告LZ是告不进的,1、因为你们没证据证明LZ已在贴里公开你们园方的名称,更没公开老师的大名。2、LZ已有小孩的验伤报告,只要委托律师就可以提出起诉。由于考虑到小孩白天上学时段是委托园方看管,就算不是老师弄伤小孩,但小孩确实是在园方受伤的,那园方应负起疏忽的责任。3、园方的录像因为不连贯,所以不能作为园方的有力证据。。因为原告方可以提出质疑。另外有点,法庭还是会注重小孩方的证词,在园方没有有力证据下,法院会以小孩的证词和验伤报告来做为鉴定

另外我还想说,只要LZ另外开贴,或在短信里,向我们各位妈妈说出你家幼儿园的大名,也是合法的,因为字中没提到任何对园方有损名声的字眼。。。就算LZ告不了你们,或不告你们,但只要她向我们私底下说出你们的大名,那我想很快就会有很多妈妈们不会再送小孩上这家幼儿园的。。。我想园长你也不想看到这个结果吧?我个人认为,LZ已经给你们大大的维护和让步,为什么你们就不能把事化小呢??为什么要向千万个以上的妈网上的妈妈做出挑引呢??你们还是自我检讨下吧。。。不要再在这里用马甲身份讲一些不知所谓的大论了

[ 本帖最后由 熙熙少爷 于 2008-2-22 22:54 编辑 ]
2008/02/22回复
熙熙少爷:
请这家幼儿园的人听着,,那些什么马甲也听着,不管你是不是那里的老师或院长,你们都给我听好我家大把亲戚是从事法律行业,也有个亲戚是高院的院长,,有关这方面的事宜我已咨询过他们,得到的回复是:你们想告LZ是告不进的,1、因为你们没证据证明LZ已在贴里公开你们园方的名称,更没公开老师的大名。2、LZ已有小孩的验伤报告,只要委托律师就可以提出起诉。由于考虑到小孩白天上学时段是委托园方看管,就算不是老师弄伤小孩,但小孩确实是在园方受伤的,那园方应负起疏忽的责任。3、园方的录像因为不连贯,所以不能作为园方的有力证据。。因为原告方可以提出质疑。另外有点,法庭还是会注重小孩方的证词,在园方没有有力证据下,法院会以小孩的证词和验伤报告来做为鉴定另外我还想说,只要LZ另外开贴,或在短信里,向我们各位妈妈说出你家幼儿园的大名,也是合法的,因为字中没提到任何对园方有损名声的字眼。。。就算LZ告不了你们,或不告你们,但只要她向我们私底下说出你们的大名,那我想很快就会有很多妈妈们不会再送小孩上这家幼儿园的。。。我想园长你也不想看到这个结果吧?我个人认为,LZ已经给你们大大的维护和让步,为什么你们就不能把事化小呢??为什么要向千万个以上的妈网上的妈妈做出挑引呢??你们还是自我检讨下吧。。。不要再在这里用马甲身份讲一些不知所谓的大论了[ 本帖最后由 熙熙少爷 于 2008-2-22 22: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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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都不知道我们妈网是多么团结的和多么厉害的
2008/02/22回复
熙熙少爷:
请这家幼儿园的人听着,,那些什么马甲也听着,不管你是不是那里的老师或院长,你们都给我听好我家大把亲戚是从事法律行业,也有个亲戚是高院的院长,,有关这方面的事宜我已咨询过他们,得到的回复是:你们想告LZ是告不进的,1、因为你们没证据证明LZ已在贴里公开你们园方的名称,更没公开老师的大名。2、LZ已有小孩的验伤报告,只要委托律师就可以提出起诉。由于考虑到小孩白天上学时段是委托园方看管,就算不是老师弄伤小孩,但小孩确实是在园方受伤的,那园方应负起疏忽的责任。3、园方的录像因为不连贯,所以不能作为园方的有力证据。。因为原告方可以提出质疑。另外有点,法庭还是会注重小孩方的证词,在园方没有有力证据下,法院会以小孩的证词和验伤报告来做为鉴定另外我还想说,只要LZ另外开贴,或在短信里,向我们各位妈妈说出你家幼儿园的大名,也是合法的,因为字中没提到任何对园方有损名声的字眼。。。就算LZ告不了你们,或不告你们,但只要她向我们私底下说出你们的大名,那我想很快就会有很多妈妈们不会再送小孩上这家幼儿园的。。。我想园长你也不想看到这个结果吧?我个人认为,LZ已经给你们大大的维护和让步,为什么你们就不能把事化小呢??为什么要向千万个以上的妈网上的妈妈做出挑引呢??你们还是自我检讨下吧。。。不要再在这里用马甲身份讲一些不知所谓的大论了[ 本帖最后由 熙熙少爷 于 2008-2-22 22: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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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2回复
zzhmzzhm397楼
小朋友有时会把事实和想象混在一起说。我猜想:
1、是有尖锐的物体(戒指?包装盒?衣服拉链?)划破了小朋友的手,而此时老师手中恰巧拿着刀又正在批评小朋友。所以在嘉嘉和别的小朋友眼里是老师用刀划的……
2、否则,该是遇到超级变态的老师了?
3、从人类的良知判断,我宁可相信是意外而非变态。
4、幼儿园应道歉。手应该是在幼儿园弄伤的。
5、若没有其他事例证明遇到的是超级变态老师,不要轻言砸人饭碗。当幼儿园老师不容易。起码我没那个耐性。
2008/02/22回复
这家幼儿园的危机处理能力真是烂S了。
非要来这里触犯众怒。
哪个做父母的不心疼自己的孩子,
是自己的责任,就诚恳道歉,争取谅解,
不要再自毁形象了。
2008/02/22回复
zzhm:
小朋友有时会把事实和想象混在一起说。我猜想:1、是有尖锐的物体(戒指?包装盒?衣服拉链?)划破了小朋友的手,而此时老师手中恰巧拿着刀又正在批评小朋友。所以在嘉嘉和别的小朋友眼里是老师用刀划的……2、否则,该是遇到超级变态的老师了?3、从人类的良知判断,我宁可相信是意外而非变态。4、幼儿园应道歉。手应该是在幼儿园弄伤的。5、若没有其他事例证明遇到的是超级变态老师,不要轻言砸人饭碗。当幼儿园老师不容易。起码我没那个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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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要砸他人的饭碗,我们要的是一个明白和一个道歉.是院方太欺人了,说要嘉嘉妈删贴,要不就要告她,世上哪有这么霸道的事和人,还为人师表,谁还敢把自己的孩子交到他们手里呢?
2008/02/22回复
熙熙少爷:
请这家幼儿园的人听着,,那些什么马甲也听着,不管你是不是那里的老师或院长,你们都给我听好我家大把亲戚是从事法律行业,也有个亲戚是高院的院长,,有关这方面的事宜我已咨询过他们,得到的回复是:你们想告LZ是告不进的,1、因为你们没证据证明LZ已在贴里公开你们园方的名称,更没公开老师的大名。2、LZ已有小孩的验伤报告,只要委托律师就可以提出起诉。由于考虑到小孩白天上学时段是委托园方看管,就算不是老师弄伤小孩,但小孩确实是在园方受伤的,那园方应负起疏忽的责任。3、园方的录像因为不连贯,所以不能作为园方的有力证据。。因为原告方可以提出质疑。另外有点,法庭还是会注重小孩方的证词,在园方没有有力证据下,法院会以小孩的证词和验伤报告来做为鉴定另外我还想说,只要LZ另外开贴,或在短信里,向我们各位妈妈说出你家幼儿园的大名,也是合法的,因为字中没提到任何对园方有损名声的字眼。。。就算LZ告不了你们,或不告你们,但只要她向我们私底下说出你们的大名,那我想很快就会有很多妈妈们不会再送小孩上这家幼儿园的。。。我想园长你也不想看到这个结果吧?我个人认为,LZ已经给你们大大的维护和让步,为什么你们就不能把事化小呢??为什么要向千万个以上的妈网上的妈妈做出挑引呢??你们还是自我检讨下吧。。。不要再在这里用马甲身份讲一些不知所谓的大论了[ 本帖最后由 熙熙少爷 于 2008-2-22 22: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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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这个!
2008/02/2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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