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ertyCheung 发表于 2018-3-12 23:41
膜拜LZ!
借帖发问:家人有块100平方的地(珠三角城市区府附近,非广州),写外婆名字,2000年左右买入,限 ...
家人有块100平方的地(珠三角城市区府附近,非广州),写外婆名字,2000年左右买入,限盖3层半,一直闲置未盖楼。
现在咨询得知,如果卖出(或过户)需要先打地基+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金预计要20w左右。购入门槛较高,放售的话最高有人出到110w而已。感觉直接售出不值,像贱卖。
因为外婆年纪已大,怕老人家有个万一,计划写遗嘱留给我妈妈,之后直接继承。
先做《房屋所有权归属协议书》(所有法定继承人签名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属你妈)房产证入押(最高押七成)再做遗嘱。。问题一:这样是否能避免交土地出让金及过户税?
现在计划自己盖楼,预计投入100w,然后分割出租,一个月租金预计1万以内,同时抵押贷款,可贷出200w以上,用于其他投资。
继承可以避免过户税。。。问题二:这样的投资操作如何评价?
越早盖,成本越低,限盖政策随时变动。。 决定了自己盖房子之后,基本确定长期持有,但是考虑到土地出让金越来越贵(刚买时候才几千元,一直没交………),为了以后有需要提高卖出机会,
越早盖,成本越低,限盖政策随时变动。。问题三:是否主动上交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金从缴交之日算起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