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对小孩的伤害有多深,看看25年后的今天的真实故事!
73541591谈天说地
后来儿子也不肯跟他住,两个小孩一起由前妻抚养,二叔每个月给抚养费。
2012/03/20
精选回帖
amee141楼
本帖最后由 amee 于 2012-3-20 13:04 编辑 owenzoe 发表于 2012-3-20 12:54 我觉得,两夫妻相处不了了,离婚好正常,我反而觉得二叔和现二婶比较相爱,能相处得来。只是前妻性格有点过了,确实令人难以忍受。我觉得不是子女不想看父亲,而是很怕他们的母亲,不想搞出一些事来,令以后日子不安宁。据上文所说,一开始有一娃可是跟父亲的,咋后来又自己跟回母亲,
2012/03/20回复
rockymm407楼
本帖最后由 rockymm 于 2012-3-23 13:13 编辑 珍乐儿 发表于 2012-3-20 10:19 我二叔25年前与前妻离婚,(原因是二叔有**)当时有一子一女,法院判大女儿给前妻,儿子跟他。后来儿子也 ...其实我认为是男人没钱罢了, 如果有钱,他儿子肯定要回来的。见过一个例子了,男人孤身多年了,前妻和儿子都不理他10多年,完全断绝来往,其中恩怨缘由不清楚了。别人都说老头可怜,只有我说别担心他儿子迟早要回来的。老男人一年能赚一两百万。果然去年就见到他儿子大学毕业,回到他身边准备接他爸爸的班。抱歉,刚才没认真看帖子。看了后我觉得不应该怪前2婶一家3口。不过我前面讲的都是事实,很现实的社会。
2012/03/23回复
林子妈443楼
对,改姓时需要征得对方的同意,你又怎么知道人家没同意呢?话说,派出所也不是前妻家开的吧?如果没有齐全的手续,派出所会给迁户口改姓吗?你去试试!有点常识吧!还于法不容,难道前妻的能力还大过法了?
2012/03/24回复
林子妈444楼
借你的链接内容: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这是中国法律对子女姓氏问题作出的专门规定,充分体现了男女平等、夫妻平等的原则。但是,婚姻法并未规定父母一方可以将子女的姓氏随意更改。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81年8月14日在给辽宁省高院的复函中指出,在离婚后未征得前夫同意,单方决定姓名变更的做法是不当的,应当说服其恢复原来的姓名。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从以上司法解释可以看出,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子女成年后自己决定姓氏,否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子女姓名的做法是不当的,如果引起纠纷,人民法院将责令恢复原来的姓名。1、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81年8月14日在给辽宁省高院的复函中指出,在离婚后未征得前夫同意,单方决定姓名变更的做法是不当的,应当说服其恢复原来的姓名。单方决定姓名变更的,只能是说服,而不是责令!2、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前妻改孩子改姓不过是改了跟自己姓,人家没有继父,更谈不上跟继父姓,所以不存在责令恢复原姓氏!3、从以上司法解释可以看出,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子女成年后自己决定姓氏,否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子女姓名的做法是不当的,如果引起纠纷,人民法院将责令恢复原来的姓名。人家二个孩子现在都已成年了吧?有权决定自己跟谁姓的,哪点不合法了?读法要读懂内容,不要断章取义!
2012/03/2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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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魔怪沙发
其实是二婶担心他们见不到父亲最后一面会遗憾才那么辛苦去找寻他们的。毕竟是父亲啊! ...
2012/03/20回复
珍乐儿楼4楼
大魔怪:
你二婶假惺惺多罗,之前是不想伤害人就不要跟这个男人搞在一起,现在又说怎样怎样,虚伪啊,明知道前妻根本无会原谅这对狗男女,还特意这样说
查看原文我不认为二婶是假惺惺的,我们了解她的为人,虽然之前破坏别人家庭曾经错过,但感情也很难讲得清的,她没有什么目的,只是担心不通知他们造成遗憾罢了。
2012/03/20回复
艾草缘5楼
呵呵,如果让前妻来说,又是另外一段血泪史了。。。。
2012/03/20回复
艾草缘6楼
狗囡囡:
我也觉得这句说得很对,很多事情不经历过是不会明白的,谁知道那三母子吃了多少苦和受了多少白眼才有了今天,哪能说过去就过去。
查看原文当年把前妻的心伤透了。现在临终的时候才想见人家。。未免太自私了。一个女人把一生的心血给了自己的男人,最后却因为有了小三而无奈放弃,这是怎么样的一种痛呢。
2012/03/20回复
沙爹小盆友8楼
我理解。其实对对错错,都25年了,让自己的亲生骨肉来一见面,也真的不过分了。感情的事,谁说的清对对错错,爱一个人没有什么对错,只有时机对不对。
我觉得你现在这个二婶也是个好人,只是年轻的时候不懂事,为爱而错了。
后面的看官请轻拍。
我觉得你现在这个二婶也是个好人,只是年轻的时候不懂事,为爱而错了。
后面的看官请轻拍。
2012/03/20回复
艾草缘9楼
其实怎么说呢,这么多年你们全家都没有给于那对 姐弟任何的照顾,全部都是妈妈一个人在辛苦。
她有权利决定 ...
2012/03/20回复
艾草缘10楼
菁菁妈妈:
可能是家里人只和现在的婶来往多觉得她人不错吧,因为不生活在一起真不知道。谁对谁 ...查看原文
可能是家里人只和现在的婶来往多觉得她人不错吧,因为不生活在一起真不知道。谁对谁 ...
不是男人,点评完毕,不想再看。生气。什么臭男人,有个*了不起,到处搞得女人大肚子。。恶心不恶心。
2012/03/20回复
林子妈11楼
前妻和孩子的做法一点都不出奇。
付了抚养费又怎么样呢?付多少呢?如果像我家这样由法院判了才肯支付180元一个月的,付到孩子18岁时终止,这样的抚养费谈得上什么养育之恩?如果这算养育的话,那我家女儿的话也说的好:等他退休时,我每月给他汇180元过去,他抚养我多少年,我赡养他多少年。我说何必呢?他也不差你这180元,我家女儿说:是,我知道他不差这180元,我就是要让他知道180元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多么的少的可怜,别以为扔个180元孩子就能自己长大!
所以凡事有因才有果,与其说是离婚造成的伤害,不如说是不负责任造成的伤害。
付了抚养费又怎么样呢?付多少呢?如果像我家这样由法院判了才肯支付180元一个月的,付到孩子18岁时终止,这样的抚养费谈得上什么养育之恩?如果这算养育的话,那我家女儿的话也说的好:等他退休时,我每月给他汇180元过去,他抚养我多少年,我赡养他多少年。我说何必呢?他也不差你这180元,我家女儿说:是,我知道他不差这180元,我就是要让他知道180元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多么的少的可怜,别以为扔个180元孩子就能自己长大!
所以凡事有因才有果,与其说是离婚造成的伤害,不如说是不负责任造成的伤害。
2012/03/20回复
安哲拉13楼
照这么说,确实给前妻带来的伤害很大。。而且是后面的孩子都是两岁了才离婚。。其实换位思考一下,这个人是自己。那当初肯定也会是这么想的,就是当初自己那么辛苦的时候,会发誓今生都不再来往的。。
可以理解的,那么这堂妹也不想让自己的妈妈伤心,虽然那边是亲生父亲,但是没有感情啊。如果妈妈同意就去看看咯,不来也能怪他们姐弟啊。
可以理解的,那么这堂妹也不想让自己的妈妈伤心,虽然那边是亲生父亲,但是没有感情啊。如果妈妈同意就去看看咯,不来也能怪他们姐弟啊。
2012/03/20回复
安哲拉16楼
林子妈:
前妻和孩子的做法一点都不出奇。付了抚养费又怎么样呢?付多少呢?如果像我家这样由法院判了才肯支付180元一个月的,付到孩子18岁时终止,这样的抚养费谈得上什么养育之恩?如果这算养育的话,那我家女儿的话也说的好:等他退休时,我每月给他汇180元过去,他抚养我多少年,我赡养他多少年。我说何必呢?他也不差你这180元,我家女儿说:是,我知道他不差这180元,我就是要让他知道180元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多么的少的可怜,别以为扔个180元孩子就能自己长大!所以凡事有因才有果,与其说是离婚造成的伤害,不如说是不负责任造成的伤害。
查看原文180块,能买几斤猪肉啊。。真的以为这180很大,又不是1800.
2012/03/20回复
书箐19楼
我就看到一群义愤填膺的妈妈恨不得亲自上阵骂一餐才痛快!
不过这事的是是非非外人说不清的,但当事人不愿去看并没有错,亲情亲情,有亲才情,平时不亲自然无情了。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平时多年不管不问,现在要人家来看你,人家有拒绝的权力。你说别人不念亲情,那也要先看下自己念了多少亲情?
还有婚姻中,不管一方有多么不贤良,另一方都有责任帮助对方,共进共退相互扶持方是夫妻,如果一方觉得自己进步了,另一方跟不上自己了,不合自己意了也不和她沟通却是另寻姻缘,这是很不负责的,是对自己当初结婚时的誓言的背叛,所以,男人不离婚就寻三肯定是不道德的,这中最不道德的是楼主的叔,因此今天只能希望别人原谅自己,别人不原谅不能强求。
不过这事的是是非非外人说不清的,但当事人不愿去看并没有错,亲情亲情,有亲才情,平时不亲自然无情了。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平时多年不管不问,现在要人家来看你,人家有拒绝的权力。你说别人不念亲情,那也要先看下自己念了多少亲情?
还有婚姻中,不管一方有多么不贤良,另一方都有责任帮助对方,共进共退相互扶持方是夫妻,如果一方觉得自己进步了,另一方跟不上自己了,不合自己意了也不和她沟通却是另寻姻缘,这是很不负责的,是对自己当初结婚时的誓言的背叛,所以,男人不离婚就寻三肯定是不道德的,这中最不道德的是楼主的叔,因此今天只能希望别人原谅自己,别人不原谅不能强求。
2012/03/2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