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只是去见 最后一面 又不是要一定 相认 ,虽然有点怪和没什么感情 但毕竟是小孩的老爸,也有给钱养 ...
出轨对小孩的伤害有多深,看看25年后的今天的真实故事!
73469591谈天说地
全部回帖
赵园园421楼
2012/03/24回复
小虎和小羊422楼
不是说月月都有给费用养小孩子吗,怎么又说25年不知人家的联系方式,有点矛盾哟 ...
2012/03/24回复
小虎和小羊427楼
如果父亲对他们一直置之不理也就算了,也给过抚养费也有过想去看他们是前妻不给,现在要死了想见他 ...
2012/03/24回复
小虎和小羊428楼
楼主叔错了,他能不能得到孩子和前妻的原谅,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心理接受度,不是对错的问题。任何人勉强当 ...
2012/03/24回复
小虎和小羊429楼
哇塞!讨论越来越激烈了,我妈今晚还让我给堂妹电话她出马打呢!看到这么多精彩回复总结了一下,我还是不给 ...
还是别打了。如果真的不幸走了,短信通知他们一声。至于最后一面来不来看,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
2012/03/24回复
小虎和小羊431楼
啥叫于法不容呀?
学过婚姻法吗?婚姻法里明确规定:孩子可以跟父姓,也可以跟母姓。
难道你不容就成了法 ...
2012/03/24回复
林子妈432楼
小虎和小羊:
http://news.qq.com/a/20091223/002327.htm
查看原文对,改姓时需要征得对方的同意,你又怎么知道人家没同意呢?
话说,派出所也不是前妻家开的吧?如果没有齐全的手续,派出所会给迁户口改姓吗?你去试试!
有点常识吧!
还于法不容,难道前妻的能力还大过法了?
话说,派出所也不是前妻家开的吧?如果没有齐全的手续,派出所会给迁户口改姓吗?你去试试!
有点常识吧!
还于法不容,难道前妻的能力还大过法了?
2012/03/24回复
林子妈433楼
小虎和小羊:
http://news.qq.com/a/20091223/002327.htm
查看原文借你的链接内容: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这是中国法律对子女姓氏问题作出的专门规定,充分体现了男女平等、夫妻平等的原则。但是,婚姻法并未规定父母一方可以将子女的姓氏随意更改。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81年8月14日在给辽宁省高院的复函中指出,在离婚后未征得前夫同意,单方决定姓名变更的做法是不当的,应当说服其恢复原来的姓名。
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从以上司法解释可以看出,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子女成年后自己决定姓氏,否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子女姓名的做法是不当的,如果引起纠纷,人民法院将责令恢复原来的姓名。
1、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81年8月14日在给辽宁省高院的复函中指出,在离婚后未征得前夫同意,单方决定姓名变更的做法是不当的,应当说服其恢复原来的姓名。单方决定姓名变更的,只能是说服,而不是责令!
2、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前妻改孩子改姓不过是改了跟自己姓,人家没有继父,更谈不上跟继父姓,所以不存在责令恢复原姓氏!
3、从以上司法解释可以看出,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子女成年后自己决定姓氏,否则任何一方擅自变更子女姓名的做法是不当的,如果引起纠纷,人民法院将责令恢复原来的姓名。人家二个孩子现在都已成年了吧?有权决定自己跟谁姓的,哪点不合法了?
读法要读懂内容,不要断章取义!
2012/03/24回复
小虎和小羊434楼
指责别人断章取义的同时,怎么自己就掐头去尾的呢?
头:中新网12月23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了对网民意见建议的答复情况。关于夫妻离异后子女更改姓氏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答复称,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所以,任何一方变更子女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的同意。
尾:在变更姓氏的问题上,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决定姓名的权利最终属于自然人本身,前提条件是其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在变更姓名时,必须得到监护人的同意。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所以,任何一方变更子女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的同意。也就是说,只有孩子的亲生父母均同意,方可变更其姓氏。父母任何一方单方擅自变更子女姓氏的,都是不妥当的。
案例: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239978.html
http://news.bangkaow.com/news/20110707/205814.html
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178619.html
头:中新网12月23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了对网民意见建议的答复情况。关于夫妻离异后子女更改姓氏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答复称,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所以,任何一方变更子女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的同意。
尾:在变更姓氏的问题上,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决定姓名的权利最终属于自然人本身,前提条件是其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在变更姓名时,必须得到监护人的同意。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所以,任何一方变更子女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的同意。也就是说,只有孩子的亲生父母均同意,方可变更其姓氏。父母任何一方单方擅自变更子女姓氏的,都是不妥当的。
案例: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239978.html
http://news.bangkaow.com/news/20110707/205814.html
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178619.html
2012/03/2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