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所不知道的,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96329883谈天说地
在妈网上看到的,大多妈妈离婚会选择要子女,财产先不讨论。
但我所看到的协议,最少有7成离婚妈妈不要子女。
你们惊讶吗?
注:是离婚协议,不是法院离婚判决书。
2014/03/05
精选回帖
Tequila_So673楼
本帖最后由 Tequila_So 于 2014-3-8 01:20 编辑 xiaobaomumu 发表于 2014-3-8 00:27 回复 Tequila_So 的帖子 可能你是一个现代的非传统女性。而我是一个现代的传统女性,这可能就是我们的 ...我未嫁之前,坏脑了,觉得”男人专心做大事“很好,我仰望着他多好,女人嘛,洗手作羹汤,多浪漫……嫁了以后,羹汤做了一段时间,我发觉我脑坏透了!还有就是为什么我说我男人婚姻的期望值问题。我老公追我和求婚的时候,说希望照顾我一生一世,婚后发现,原来他说的照顾就是赚钱养家,他觉得婚姻里面男人照顾女人就是赚钱养家,至于女人嘛,管好家就是了,大家都冲出去搏杀,家谁管?!婚前,我老公可以12月天跳进水里帮我捞掉进池塘的钱包手机(里面有身份证),婚后,我手机被偷了让他陪我去报警,他死活不肯,但重新买了一台给我。他觉得报警是浪费时间,有这个时间不如干些别的事情,就是在家休息一下也比做无用功好,因为不可能找回来;我认为发生罪案就要报警,找不找得回来是其次。我想,如果不是在婚姻里,我只是他女朋友而不是老婆,他配合我报警的事情,哪怕他同样认为报警多此一举,但,在家庭中,他会坚持自己认为对的做法。你列举你5个例子,我希望我是第二个。其实,我从来不介意倒贴嫁人,只是,我到了适婚年龄,我还没到有能力倒贴我老公的水平。之前有妈妈发投票贴说生女儿的会不会以后给她买房子结婚。我是投会的。我会努力的,买房子没问题,我出钱摆酒都没问题。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当然,我不会教我女儿欺压别人。说句题外话,快到清明节了,其实,我是个连拜山都觉得多余的人,我压根就觉得人死了,怀念放心里,拜山是做给生人看的。但婚后,以前从不张罗祭品的我,前年因为婆婆身体不适,就要张罗祭品了。让一个不信鬼神不信轮回的人张罗元宝蜡烛拜些见都没见过的人,在我看来,自己很可笑。我的反传统还停留在内心阶段,所以我说,其实我羡慕我闺蜜的自由奔放,自己却自知还没达到此等水平,我还不具备反传统的条件,所以,我不情不愿的传统着……
2014/03/08回复
1970/01/0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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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箐4楼
如果我再说,离异男人大多能找到小他6到20岁间的年轻女子结婚,我见过最大距离的是23岁,估计这里好多女人 ...
2014/03/05回复
我所知道的也是如此。
2014/03/05回复
孔乙彼9楼
所以不要自夸女人很伟大。
女人大多不要孩子,是因出自带孩再嫁难的私心。
我们单位的离婚率约5%,离婚男人离异后一年内均能再娶,离异女人全再嫁无门。离异再婚的男人过得不错,而离异后的女人过得比较寥落,脸部衰老也更快。注意,她们工资不低、本科文化以上。
另外,我们单位离婚的,一般集中在30至40岁阶段,小孩正是小学至初中阶段。
女人大多不要孩子,是因出自带孩再嫁难的私心。
我们单位的离婚率约5%,离婚男人离异后一年内均能再娶,离异女人全再嫁无门。离异再婚的男人过得不错,而离异后的女人过得比较寥落,脸部衰老也更快。注意,她们工资不低、本科文化以上。
另外,我们单位离婚的,一般集中在30至40岁阶段,小孩正是小学至初中阶段。
2014/03/05回复
书箐11楼
所以不要自夸女人很伟大。
女人大多不要孩子,是因出自带孩再嫁难的私心。
2014/03/05回复
孔乙彼13楼
同事男,40岁离异,房孩归女方,再娶90后。
同事男,42岁离异,房孩归女方,再娶未婚女。
同事女,38岁离异,房孩归女方,今43岁,未再嫁。
同事女,32岁离异,房孩归女方,今40岁,未再嫁。
同事女,35岁离异,房孩归女方,今44岁,未再嫁。
同事男,42岁离异,房孩归女方,再娶未婚女。
同事女,38岁离异,房孩归女方,今43岁,未再嫁。
同事女,32岁离异,房孩归女方,今40岁,未再嫁。
同事女,35岁离异,房孩归女方,今44岁,未再嫁。
2014/03/05回复
书箐16楼
孔乙彼:
所以不要自夸女人很伟大。女人大多不要孩子,是因出自带孩再嫁难的私心。我们单位的离婚率约5%,离婚男人离异后一年内均能再娶,离异女人全再嫁无门。离异再婚的男人过得不错,而离异后的女人过得比较寥落,脸部衰老也更快。注意,她们工资不低、本科文化以上。另外,我们单位离婚的,一般集中在30至40岁阶段,小孩正是小学至初中阶段。
查看原文我倒觉得离异带孩子单独生活,在你眼中过的很寥落的女人值得我们尊敬,而且也许她内心并不寥落,反正我是认为一个男人如果娶一个女人是因为她虽离婚但没有孩子,这样的男人是坚决不能嫁,因为他并不是真正的爱这个女人,他爱的是自己,为自己谋取最大收益。如果因为带孩子就不愿娶人家,我觉得应幸庆,幸庆她自己看清一个人格自私的男人,如果最后碰上好男人就“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我佩服这样的女人!
2014/03/0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