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夜快乐哦!!
法律咨询(仲裁委仲裁员刘律师在线解答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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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ra-chen449楼
律师刘立明:
祝各位亲新年快乐!
查看原文请问下刘律师,有没有劳动法或教师法有规定教师的工作量的?周末或晚上的工作能不能拒绝啊?
2014/01/02回复
律师刘立明楼450楼
clara-chen:
请问下刘律师,有没有劳动法或教师法有规定教师的工作量的?周末或晚上的工作能不能拒绝啊?
查看原文民办学校和属于事业单位的公办学校性质是不一样的,但是最基本的权利是相同的,过量的工作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超时的工作除了计算加班费外,超过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当然可以拒绝。
2014/01/02回复
clara-chen451楼
律师刘立明:
民办学校和属于事业单位的公办学校性质是不一样的,但是最基本的权利是相同的,过量的工作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超时的工作除了计算加班费外,超过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当然可以拒绝。
查看原文公办学校,没有合同,所以一直都不知道基本的工作量是多少,本来多点少点也不想太计较,现在问题就是要周末或平时的晚上上课,所以想咨询下有没有相关的文件可以作为理论的依据。
2014/01/02回复
律师刘立明楼452楼
clara-chen:
公办学校,没有合同,所以一直都不知道基本的工作量是多少,本来多点少点也不想太计较,现在问题就是要周末或平时的晚上上课,所以想咨询下有没有相关的文件可以作为理论的依据。
查看原文《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2、同时,教师的权利还受《教师法》保护,根据《劳动法》以下条款执行: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教师享有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带新休假,依据《教师法》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第(四)款: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之规定。
4、对于校方的违法行为,可以在收集、持有有效证据之时依法进行交涉、谈判,如果校方不妥协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执行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2、同时,教师的权利还受《教师法》保护,根据《劳动法》以下条款执行: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教师享有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带新休假,依据《教师法》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第(四)款: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之规定。
4、对于校方的违法行为,可以在收集、持有有效证据之时依法进行交涉、谈判,如果校方不妥协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执行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2014/01/0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