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这位MM,提供了今年的实例啊!
的确,只有房产为孩子父母全权所有、户口本也对应的是最安全的,其它的都存在不确定因素。象你们这样的情况,从政策上说,各种证明已经是做得差不多了,但操作层面在学校啊,它对你这个“唯一居住地”的证明采信,可以提出它的要求。如果当年学位紧张。。。。。就不用说了。
13711419830:
看到LZ那么热心的解答,真是太感谢了。让我们这些初当学童的妈妈爸爸们心里有了些安慰。我家的小孩也是跟祖辈房产的那种情况,我跟我家先生名下的房子都在2009年前出售了。16号报名的时候提供了我跟我先生的单位证明没有单位福利房和货币购房以及我们居委证明小孩在爷爷家住的证明。但学校还是要我们补充一份房管局没有房产的证明。今天去房管局结果房管局的人明确告知说:没有办理这样的证明的业务,如果要那么请教育局的人发公文给他们才办理。并且说你之前已经有几十个人问这样的问题了;呵呵真是无言,最无言的是去到学校教导处人家说我们知道这个情况了,你回去等通知吧,我说等通知是什么意思啊,我们容易吗?那个教导处的人说小孩叫什么名字啊,查了后看了我们的证明,说小孩的资料已经上传了,不知道上传资料什么意思,真是着急啊@!不过我们在报名的时候那个验证的老师在报名表格上写上了地段生。房产那里写上祖辈房产,而后写上补交房管局无购房证明。。小孩面试得了个A .真是唐突不安啊,相信有很多的家长是跟我一样的心情的。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