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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故事 - 情殇

32346167155情感.婚姻.家庭

要始末完整的陈述一段七年的感情,对于不是作家,或者没有一定文字功底的人来说,未尝不是一种难度。 自问自己就属于这类。 因此,我甚至希望碰上安顿这样的作家,能用更细腻的文字,来帮我表达出这一段《绝对隐私》。

犹豫了很久到底要不要写出我的故事。 一是担心妈网的负面故事已经够多了,再多我一个更是添乱,给那些对生活还揣着憧憬,刚刚在婚姻的起跑线上起步的小情侣,在纯洁的心灵上会不会蒙上不必要的小阴影。 二是担心自己文笔不好,没有给大家带来阅读的享受,流水账的家庭琐事要转化成优美哀伤的篇章呈现出来,对我来说还是有一定的挑战。

在一位妈妈的鼓励下,我决定开始爬格子。

故事发展到今天,不能说它是一个杯具,因为我们要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2009年11月,我结束了六年的婚姻,带着10个月的儿子,走出了民政局。 与别不同的是,这是我和前夫第二次离开这里。 2007年3月,我们曾经离婚。 同年11月复合。 两年后儿子出生不足一岁, 我们终于决定,永远结束这场令人心碎的关系。
2010/02/26
精选回帖
3704楼
1970/01/01回复
6781楼
1970/01/01回复
6852楼
1970/01/01回复
路过顶
2016/02/2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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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se:
妈网法律专家版版主????? 大驾光临, 失敬失敬..... 铺个红地毯迎接, 必须的.请问, 出轨男人可以判死刑吗? 我觉得他们用感情杀人于无形, 手法更为残酷~~ 对万千无知少女少妇来说, 毫无招架. 马上**了, 你看能否向中央提出恢复"浸猪笼"的刑罚?  这样, 小三们就不会那么猖獗了. 大婆务必顶帖~ 谢谢.
查看原文
楼主,你实在是太可爱了,想不爱你都不行。
我是一边看一边心酸着,但看着你写出来大家还能会心一笑的片段,你这个女子真的不一般。

希望你继续更新此贴,我也会追下去看。一直要看到你找到新的幸福,希望看到重新被爱情滋润的女子给我们带来更多的美文。
因前夫带给你的伤痛,给自己一段时间,时间真的是良药的,没有时间治愈不了的伤痛。我的伤痛跟楼主不相上下,可我的文笔写不出楼主这样的好文采,就不献丑了。
加油楼主
2010/03/04回复
bennyxjwbennyxjw板凳
lz继续,把你的回忆说出来后,以后尽量淡忘,时间是治疗情伤的最好良药,但要不能接触这人才行
2010/03/04回复
哈哈哈哈,这位妈妈确实好创意。哪天LZ写完了这个故事,不但可以出书赚一笔,还可以当一回琼瑶阿姨赚多一笔,哇塞
2010/03/04回复
我也加入粉丝团
2010/03/04回复
2010/03/04回复
kjjoekjjoe7楼
现在开始慢慢的爬楼!
2010/03/04回复
有粉丝团的话,我第一个报名,楼主,你就让我们快点成团吧。
2010/03/04回复
一直潜水,不得不为了你蒲一次头,太有才了,你老公一定后悔的!让那个有眼无珠的臭男人吃屎去吧!
2010/03/04回复
ntsentse10楼
Maggie0108 这位妈妈。 你好。

你在537楼对我的留言,让我有相逢恨晚的感觉。 真的由衷的感谢你为我应对“交朋识友”的辩解。 我阅读了好几遍,非常认同。

我是一个正常的,爱家的,爱小孩的普通女子。 甚至说,我更愿意全心全意去爱我的前夫,直到我死去。

可惜,爱一个人,不能以放弃自尊为前提。 可能,我还没到那个高度,让我无所顾忌的坦然面对他一次又一次的出轨。 有时候我想,是不是我还不够爱他呢?

[ 本帖最后由 ntse 于 2010-3-4 14:41 编辑 ]
2010/03/04回复
mjzwmjzw11楼
ntse:
回忆起和前夫一起的美好,是一种煎熬。 一面留恋这些精致美好的画面,一面痛心这已经褪色,污点满布的旧片段。我和他不是互补型的夫妻,很多方面,我们很类似。 比如喜欢搞恶作剧,喜欢互相调侃,务求从贬低对方中获得小小快感。第一次和他逛天河城,走到正门,我突然神情凝重的对他说,很抱歉,不能跟你一起逛了。 他马上问,为何? 我指了指正门的旁边,有块小小的警示牌写着:“宠物禁止入内”。 然后,他恍然大悟的追打我。有次我们去炳胜吃饭,他争着点菜,我告诉他,要点美味的猪手哦~ 他说,我不忍心吃你的同类......一旦我揪他的耳朵,他会以掐我大腿内侧来报复。新婚的时候,他经常洗澡出来,说大灰狼来了,把我追的满房间跑。 我天真的以为,我们能一直爱下去,白头到老。
查看原文
失去噶不复再
2010/03/04回复
ntsentse12楼
年轻美貌的妈妈们,身材娇小的,请加入粉丝团。 身材因为生过孩子而稍微发福的,请加入粉条团。

湖南菜里面,《包菜炒粉丝》很好吃,稍辣,青菜鲜嫩。 在体育西路有一个叫“芙蓉楼”的餐厅就做的不错。

山东菜里面,《小鸡蘑菇炖粉条》不错。 不辣,偏咸。 在环市路动物园南门附近有一个吃山东菜的,出品正宗。

以上纯粹调侃,别当真。 呵呵~
2010/03/04回复
ntse:
年轻美貌的妈妈们,身材娇小的,请加入粉丝团。 身材因为生过孩子而稍微发福的,请加入粉条团。湖南菜里面,《包菜炒粉丝》很好吃,稍辣,青菜鲜嫩。 在体育西路有一个叫“芙蓉楼”的餐厅就做的不错。山东菜里面,《小鸡蘑菇炖粉条》不错。 不辣,偏咸。 在环市路动物园南门附近有一个吃山东菜的,出品正宗。以上纯粹调侃,别当真。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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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 EQ很高啊,总是能苦中作乐
2010/03/04回复
哈哈,昨天看了后我还上网买了你介绍的那本书《追风筝的人》,不错!
谢谢你,继续。
2010/03/04回复
mayyymayyy15楼
期待LZ继续讲故事~字里行间可以看出你是经过极大的痛苦后平淡地回顾过去娓娓道来
2010/03/04回复
ntsentse16楼
看来妈妈们沸腾了,呵呵,竟然还搞出个拍连续剧。

哗众取宠不是我的风格。 在现实生活中,知道我真实情况的人,最多只有两个。 连我父母现在都不知道,他们前任女婿的滔天罪恶。 别刺激老人了,这些事,如郭德纲所说,“太刺激了....”

我隐秘的藏身在这个都市里,尽力掩藏这些肮脏的过去。 好吧,我决定在一面旗帜上写着两个大字! ---  低调......
2010/03/04回复
我又来了
2010/03/04回复
ntse:
Maggie0108 这位妈妈。 你好。你在537楼对我的留言,让我有相逢恨晚的感觉。 真的由衷的感谢你为我应对“交朋识友”的辩解。 我阅读了好几遍,非常认同。我是一个正常的,爱家的,爱小孩的普通女子。 甚至说,我更愿意全心全意去爱我的前夫,直到我死去。可惜,爱一个人,不能以放弃自尊为前提。 可能,我还没到那个高度,让我无所顾忌的坦然面对他一次又一次的出轨。 有时候我想,是不是我还不够爱他呢?[ 本帖最后由 ntse 于 2010-3-4 14: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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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高兴楼主认同我的观点。女人当然不能放弃自尊和自我,而只是为了维持婚姻和父爱,要不文明和进步几千年,好不容易推翻封建主义到了现在,古代只能丈夫 出休书,而今社会是男女平等的一夫一妻。这样的贱客就留给和他一样的贱人吧。你前夫以前是吃定了你的纯情和深情。我应该和你年龄相仿,很明白婚姻和家是倾注女人所有心血的地方。特别是有了宝宝以后,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要离婚的。很理解你在这个过程中的所受的煎熬。 这样的男人不值得再爱了。最好的青春岁月肯定不会那么容易忘记,我建议你试着让自己走出来,多带宝宝参加户外活动,也多点机会接触其他的男士,当然前提是比较了解基本情况的。这个社会好男人多不多,得要自己用心辨认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个,你有这个智慧的。很喜欢宋丹丹,她就是一个离婚后重新找到幸福的女子,她和儿子还有后来的老公就很协调。有空可以借鉴一下,阿Q一下。幸福也很近!
2010/03/04回复
点击“只看该作者”,共六页,从昨晚看到现在,不过中间还要在上班、午休,吃饭,除了这,全程在追看,写得很生动,文采很好,遇到这样的男人是你的悲哀,早日看到这男人的真面目,也是你的幸运。祝你早日找到你和儿子的幸福。 加油。
2010/03/04回复
尽量把复杂的简单化,生活会少了不少思想包袱
2010/03/0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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